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

专利权保护的范围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所涉及的发明创造的范围。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外观设计的照片或图片。我国专利法第56条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作了原则性规定:一是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二是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以表示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说明书 及其附图内容可以用于解释其权利要求。不能把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内容,而在说明书或者附图中已记载的特征列入保护范围。二、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多长时间?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关于专利保护,其实这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毕竟不同领域中专利保护方式也存在或多或少的差异。申请专利的过程是很繁琐的,同时也是很漫长的。因此,我国《专利法》中就规定了,对专利的保护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不过一般专利权都是从授权公告之日开始生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未遂报警应当怎么处罚?
      犯罪未遂报警应当怎么处罚?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


·关于国家赔偿金额最多是否有限制
      其实申请国家赔偿的原因无外乎于就是对某些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或者是在刑事案件当中的某些特殊情形而提起的国家赔偿。尽管原因就包括这两种,但......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及赔偿步骤是怎样的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


·三门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门峡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吗?
      毒品已经渗透进我们国家许多地方,每天都有人冒着巨大风险去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诱骗他人或者胁迫他人吸毒,如果感染毒品怎么办?难道只能沦落吗?其实有家......


·车祸住院欠费怎么处理
      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时可以采取的方法: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如果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


·证券公司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风险大吗
      证券公司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风险大吗?一、减记债券减记债券是由银行发行的一种金融工具。这是商业银行在资本补充渠道上的创新,是商业银行单纯向......


·商品房
      商品房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1.5-2%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购买超过5年、......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
      唐山补领机动车牌照具体流程有哪些我们知道,机动车牌丢失或者损毁,是要交一些资料去车管所进行补领、换领的。对于机动车牌的补换领的流程、费用和......


·流硫拔毁容可以缓刑吗?
      流硫拔毁容可以缓刑吗?可以缓刑,前提是要符合条件;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


·公司法41条规定的日期是怎样的?
      公司法在设立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获得公司法人身份的请求,公司在设立之后,股东出资是由期限限制的,此项规定是由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