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住宅商品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住宅商品房交房标准有哪些(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4)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5)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6)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二、商品房交钥匙就是交房吗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审判实践存在着许多当事人因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发生的争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认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钥匙”,而买房户则认为,“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领取房屋钥匙,还应同时办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权证书。由此就引发了许多纠纷,这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房户“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移转于买房户,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在很多人的眼里,开发商交了房子就意味着交房了,但其实这仅仅是转移了对商品房的占有,实际并不是开发商随意将房屋的钥匙交给购房者,就算完成真正意义上的交房,因为此时需要购房者先对商品房作出验收,通常是需要在开发商的相关文件上签字,确定自己是接受了商品房,之后在交付钥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
      在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如何变更手续?现今社会中,经济活动频繁,公司法人变更是十分重要的,往往在公司法人变更之后需要到银行进行一系列的法人变更......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流程是怎么样的?1.录入合同。房屋网签备案系统自动导入买卖双方当事人及房屋信息,当事人在线填写价款、付款方式等合同其他......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10天吗?
      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10天吗?一、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10天吗?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答复期限为10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


·受到名誉权损害该怎么办?
      受到名誉权损害该怎么办?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


·组织领导传销罪与诈骗罪竞合还是数罪并罚
      虽然国家一直大力打击传销,但是传销仍然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频频出现。并且,由于传销的发展,传销已经不能满足这些不法分子赚取金钱的愿望。因此,与......


·夫妻遗产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1.以婚姻关系为基础
      夫妻遗产继承要注意什么问题1.以婚姻关系为基础。夫妻间的继承权因结婚而发生,因离婚而消灭。夫妻间继承权的产生以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不作为乱作为构成犯罪应当怎么判罚?
      不作为乱作为构成犯罪应当怎么判罚?根据不作为的具体犯罪类型而确定,具体情况如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


·股权转让如何估值?有什么方法
      股权转让如何估值?有什么方法一、股权转让的估值方法虽然国家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股权转让的估值方式,但是在现实中一般有以下四种方式。(一)收益......


·故意杀人了如果对方出了谅解书还能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罪得到被害人谅解的量刑情况要结合具体案情,结合是否有前科劣迹,是否有从重情节,是否属于升格量刑情况,是否有法定从重或从轻情节,但可以......


·商标无效公告后注册需要多长时间以后
      商标无效公告后注册需要多长时间以后?1、商标无效一年后才能申请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


·转让股权是否一定要公证
      转让股权是否一定要公证一、转让股权是否一定要公证股权转让不是必须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