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一、不可以出租的房子有哪些
  
  1、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2、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属于违法建筑的;
  
  (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出租房屋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构成犯罪,而如果是未经许可违建房屋并对外租售,可以根据我国《刑法》第225条 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不少人认为房子是自己的,只要自己想出租就出租,不想出租谁也干涉不到。有这样的想法,应该是忽略了《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因为这两个法规中都明确了,一些情况下的房屋是不允许出租的,而要是违法出租房屋,在需要房屋所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
      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一、丈夫对妻子的抚养义务吗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同居财产纠纷该怎样处理?
      同居财产纠纷该怎样处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观念的愈加开放,出现了许多未婚同居以及已婚者与未婚者同居(包括“小三”等)的现象。一旦同居男女无法继......


·丈夫重病妻子遗弃索赔多少
      婚姻是一种契约,是夫妻双方对彼此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都必须无条件遵守的,生活中,常会发生因为夫妻一方重病生活不能自理而遭受遗弃,这种情况,是......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遗产继承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遗产继承或者分割之日起3年内,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期遗产继承权,超过3内起诉的,不得再提起诉......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哪些项目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哪些项目的?这个在一般的情况之下的话,这个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项目有这些:死亡赔偿金;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
      民事审判中枉法裁判罪是什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


·人身权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法律当中关于金钱损害赔偿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这也就是说,我国对于赔偿主要是分为损害财产所进行的赔偿和损害人身权利所进行的赔偿......


·一审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填写 首部: 即标题,写文书名称“
      一审行政诉讼答辩状如何填写首部:即标题,写文书名称“行政答辩状”。正文1、当事人栏:在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单位全称和住所。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行贿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单位行贿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393条之规定,对“单位行贿罪”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
      股权转让个税评估需要吗?一、股权转让个税1、自然人股权转让行为,转让方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2、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


·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警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以及个人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募集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受害人没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