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二、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的方面
  
  1、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
  
  5、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
  
  劳动合同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虽然有些时候可能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一般这种情况下只能认定为部分无效,对于其他有效的内容,还是可以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铺合同签了一天能毁约吗
      商铺合同签了一天能毁约吗可以随时进行毁约。《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只能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


·高空坠物防护措施有哪些?
      高空坠物防护措施有哪些?高空坠物防护措施有:注意检查房屋、购买高空坠物险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灵璧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灵璧检察院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哪些?(一)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二)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


·一、房屋买卖过户继承哪个更省钱?
      一、房屋买卖过户继承哪个更省钱?继承过户,父母子女之间的过户,继承的成本最低。继承过户是指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


·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呼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很多地方都要进行工程的建设,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高速公路在修建的过程中会占用私人的土地......


·犯罪预备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对我们都是不熟悉的法律名词,他们两者的概念解释是什么?按照字面的意思来看两者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是两个相似的概念,犯罪预备中......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
      父母房产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父母房产继承法房产继承人顺序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27条,将继承人分为两个继承顺序,第一......


·被辞退员工是否有年终奖
      被辞退员工是否有年终奖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


·工伤认定必须要二个证人吗?
      工伤是从事一些危险工作的人不可避免会遇到的问题,申请工伤认定是为了得到用人单位相应的赔偿。工伤认定是索赔的前提条件,没有工伤认定是无法得到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