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二、犯罪特征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侵害了被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人格尊严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尊严密切相关的以精神性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被害儿童被拐骗后,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处于被欺骗、任其摆布的境地,失去决定自己去向的身体自由权,行为人将被害儿童当作商品出卖,损害其做人的尊严。而且极易引起被害人家庭离散,有时甚至家破人亡,其社会危害性极大。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即使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施完毕,仍应视为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此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例如,是为了奸淫、收养、奴役、强迫卖淫等目的,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不构成拐卖儿童罪。但实践中有的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儿童是为了与被害人形成家庭关系,并不是为出卖,而收买后,由于被害人反抗或者其他原因,行为人又将收买的儿童卖给他人,应以拐骗儿童罪处罚。实践中,拐卖儿童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绝对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出于报复他人动机而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如果仅强调以营利为目的,就会漏掉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此类行为。所有的公民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权都是会受到保护的,如果有不法分子拐卖妇女以及儿童的行为后会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造成其他伤害的行为后也是会加重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力度,一般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
      在我国土地转包属于土地流转吗?属于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


·人们在发生工伤多久申请工伤鉴定?
      我们知道,工伤鉴定时发生工伤后申请相关赔偿的必经程序,需要在工伤发生后向有关部门发起申请。可是,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的政策内容不太清楚。那么,人......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一、拍客三轮车醉驾的处罚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具?
      一、指定监护人证明去哪里开具?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1、《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多长时间有效?
      在我们的工作中需要注意一些人身安全的问题,这是因为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的发生是比较频繁的,在工伤之后,就是进行工伤的鉴定,因此许多人都想......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一、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该章程一般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无论是股份......


·交通肇事罪一般会判多少年
      《刑法》中对不同的犯罪都是规定了相应的量刑标准的,但即使触犯的是同一个罪名,因为实际的犯罪情节不同,也会造成最终的处罚不一样。那要是犯交通肇......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试用期过了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有哪些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2)、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吗?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赔付误工费的。赔付的标准是:有责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
      质押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质押属于实践合同吗?一、质押的定义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


·一、离婚协议遗失可以补办吗?
      一、离婚协议遗失可以补办吗?离婚协议遗失可以补办,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