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最新的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及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1)行为人有违反贷款相关的规章、制度、纪律的行为;(2)有违法发放贷款造成国家重大损失的后果发生;(3)行为人违法发放贷款的人是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3、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的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体外,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主体;4、本罪在主观上的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国家金融及贷款管理制度故意为之,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三、违法发放贷款罪如何区分?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如果行为人并未直接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所在单位内部规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该内部规定的内容也没有被国家规定所涵盖,则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2、贷款数额是否巨大。如果数额不属巨大,则不能构成本罪。3、是否造成重大损失。如果未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以本罪论处。综上所述,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损失二十万的,则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对于这种犯罪,量刑分为两个标准,五年以下徒刑或者五年以上,同时,还会对犯罪分子处以一笔罚金,参考非法发放贷款数额确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只有一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天园街道、五山街道、员村街道、车陂街道、沙河街道、石牌街道、......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管局他项权证几天出?
      在现代社会,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是需要向银行贷款的,因为对于现代人来说,房价是十分高昂的,所以一次性将房款付完是不太可能的,当然......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什么意思?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是什么意思?业主如果在交了钱并且拿到房子的钥匙以后,才因为各种问题要维权的这种状况困难是非常多的,首先业主单方面......


·争取抚养权上诉费多少
      争取抚养权上诉费多少离婚纠纷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处理。诉讼费200元,简易程序或者普通调解都是100元。财产分割会额外收取财产分割费。......


·驾照12分扣完了怎么办
      对于司机而言,稍不留神就会违反交通规则,罚款扣分,罚款是小事,扣分就比较严重了,如果驾照十二分都被扣除了,在这个记分周期内禁止再驾驶车辆,扣......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如果分割产生纠纷怎么起诉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如果分割产生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
      对于房屋租赁来说,可能会有一定的合同规范,那么我们给您讲述的就是商用的房屋租赁合同,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都包括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说法,我们......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指税后工资还是税前工资?
      按照有关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应该以其税前收入(应发工资)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税后收入(实发工资)为计算标准,因此作为经济补偿金基数的“月......


·土地可以是强迫交易对象吗
      可以。强迫交易罪是指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行为:1、强买强卖商品的;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4......


·专利许可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旦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那么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而此时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其他人是不能擅自使用他人的专利,否则就会构成专利侵权,这需要承担......


·恶意诉讼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即可立案。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捏造的事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