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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诉讼请求标的裁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变更诉讼请求标的裁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一、变更诉讼请求标的裁定书的格式是什么?
  
  (××××)×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如果当事人已经死亡,其基本情况只写姓名、性别和死亡年月日。)
  
  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写明中止或终结的事实根据)。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
  
  〔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中止诉讼的,写:“本案中止诉讼。”第二、终结诉讼的,写:“本案终结诉讼。……(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审判长 ×××
  
  审判长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二、变更诉讼标能不能退费
  
  1、诉讼费:法院有按照诉讼金额调正诉讼的费用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变更诉讼标的是需要退的。
  
  2、律师费:律师收费是按照律师委托协议执行的。通常在委托协议里面会列明中途更改诉讼标的额或者解除律师的代理费的收取,如果按照律师事务所的固定格式,肯定是规定依然全额收费。所以在签订委托协议时,可以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当中途更改诉讼标的额或者解除律师的,可以按照多少比例退回律师代理费。律师代理,是一种服务,是服务,就可以协商,按照服务质量和效果,来支付报酬。
  
  三、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区别
  
  1、原告既可提出复数的请求权,也可主张单一的请求权,比如对于同一侵权行为,被害人可以提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损失费和和精神损害赔偿费等请求,但只要案件事实单均不影响诉的惟一性,当事人同时主张数个请求权的不构成诉的合并,从一个请求权变更为另一个请求权的不构成诉的变更,当事人以同一案件事实基于不同的请求权再行起诉的,法院应予禁止,以避免诉累。而诉讼标的唯一性是区分此诉和彼诉的标志。
  
  2、诉讼标的是从案件的整体而言,诉讼请求则是具体的主张。如前面所提到的有在质的方面、在量的方面的要求。
  
  3、是否可变更不同:诉讼标的是不能变更的,在原告起诉之时,诉讼标的就已经特定化,如果变更了原来的诉,实际上相当于产生了一个新的诉。而诉讼请求是可以变更的,而且诉讼请求还可以放弃,也可以增加或减少诉讼请求的数额,诉讼请求的变更并不引起诉的变更。
  
  针对原告提出来的变更诉讼标的的这种请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的结果一般是不同意,当然在裁定书当中会标注清楚人民法院作出相关裁定的具体法律依据。假如说诉讼标的都发生了变更,那就等于相关的法律关系得重新梳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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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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