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金多少钱?

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金多少钱?1、国家法制的统一《侵权责任法》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与《食品安全法》中关于食品责任的规定之间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偿数额规定为“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侵权责任法》关于惩罚性赔偿数额规定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为统一一般法与特别法,可考虑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考虑到前述《食品安全法》确定的惩罚性赔偿基数不尽合理的原因,可将《侵权责任法》中“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解释为不超过被侵权人实际损失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侵权责任法》和《食品安全法》系规定侵权领域民事责任的法律,《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系规定合同领域民事责任的法律。两者在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上应协调。如果将《侵权责任法》中“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解释为不超过被侵权人实际损失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与《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不冲突,能妥善解决法律之间的协调问题。2、国家整体及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虽国家整体实力较强,但人均GDP还较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发展方式粗放,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我国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西差距和城乡差距都较大。这些因素决定了法官不宜确定过高数额的惩罚性赔偿金。但司法解释规定“不超过被侵权人实际损失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不意味着法官就要按最高数额判罚,而只是为不同侵权情形预留空间,法官还是要根据各种因素综合确定惩罚性赔偿金数额。3、大多数国家惩罚性赔偿的数额标准当前,美日欧与我国贸易量在我国对外贸易量排名中处于较前位置,我国消费者购买美日欧的产品相对较多。而我国的惩罚性赔偿无论是适用范围,还是赔偿数额都远低于美日欧的标准,为维护我国消费者的利益,制裁国外生产者的傲慢,我国惩罚性赔偿应设定较高的赔偿数额,从而遏制国外生产者对我国消费者的不法产品侵权行为。二、功能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二是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惩罚性赔偿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对于一些惩罚性的赔偿金额的话,这个需要根据地区的经济条件或者个人的经济条件来进行一个大的确定,而且还要分为自己侵害的责任范围和程度,同时惩罚性赔偿是严厉性程度最高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惩罚性赔偿是在承担补偿性民事责任基础上承担的增加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急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急救处理原则是怎样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人道原则当事故发生后,救护者必须怀......


·有关宅基地是共有财产吗?
      一、关于宅基地是共有财产吗?宅基地不属于共有财产,但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共有财产。农村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村宅基地不是夫妻的财产......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手续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手续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手续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


·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
      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一、辞退员工工龄1年以上的支付多少补偿?辞退合法的,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也是在......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出现只有父方或者母方在独自供养孩子,另一方根本不管不顾。这样的生......


·发现对方出轨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避不开出轨,不是自己出轨,就是对方出轨。对方出轨的,会对自己的身心造成伤害,那对方出轨的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要想能够部分抹平心灵上的创伤......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证表明了持证人对该土地所享有的使用权。在北京尤其是朝阳区这一个工业发达的辖区,能拥有土地使用权......


·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及项目是什么?
      职工在工作期间遭受到伤害达到十级伤残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关的伤残赔偿金,但是令许多人都不太清楚的是: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及项目是什么?为了帮......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对于居间合同来说,居间人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居间人为买卖双方提供所需的信息,只要买卖双方合同成立后......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辞职?
      公司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辞职?公司拖欠工资可以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之后辞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因此提出......


·太原房产纠纷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房产纠纷是现目前乃至未来房产交易必须面临的问题,不同的房产纠纷问题其解决的办法不同,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房产纠纷,解决太原房产纠纷的办法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