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合法吗?

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合法吗?疫情期间实习期被辞退要看辞退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疫情相关问题而非劳动者本身问题,是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劳务合同的,或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实习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的),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但考虑到试用期的特殊性,试用期满就要转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二、疫情时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有补尝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在实习期的员工就不是属于正式的员工;不管是否在疫情期间只要没有达到录用的标准就可以被辞退,但如要用人单位以疫情的原因而辞退的话,那么这种做法就是不合法的,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按不同的做法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欺诈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情形?
      欺诈在我国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相应的违法者会受到我国法律的相应制裁,对于欺诈行为我们要有深刻的认识,做到严以律己,下面我们就欺诈的构成要件做......


·商标侵权商品的扣押期限是多久
      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涉嫌商标侵权,工商部门就有权扣押物品,但物品扣押期限只有1个月,最多可延长1个月。工商行政管理......


·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该怎么办?
      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该怎么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把控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是您共同的期盼。但是,在质检后对已建工程质量有......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2023
      专利权的特征有哪些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


·夫妻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在夫妻二人并未结束在法律上的配偶关系上,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呢?照常来说,是不允许一方提出财产分割的,但是这其中不包含特殊情况,例如其中一人身......


·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解除社保关系是否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


·一般纳税人税率怎么算
      一般纳税人税率怎么算一、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呢?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


·法律规定质押率上限是多少?
      法律规定质押率上限是多少?一、质押率计算公式的含义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趋势......


·最新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最新的包庇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定义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定义是怎样的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行业也在迅速发展,其中私募基金的发展势头也是不容小觑的。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是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