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的救济途径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的救济途径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其他法条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法律救济途径:A、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B、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阐明理由,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采纳。 当然,事实上,在实践操作中,发生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不是很多。因此,当事人另外一种救济手段即是通过向法院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并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 。C、通过信访程序。依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司法程序进行完毕后,才可以启动信访程序。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本身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机关责令重新认定后,予以救济。司法实务中,法庭一般不会变更或撤销事故认定的,而信访的成本又高,当事人获得法律救济的机会非常小、途径少。一直以来您对于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金的救济途径的话,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他们都知道自己是能够依据这样的一种损失获得赔偿,但是,这种途径的话并不是特别的明确,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信访或者民诉途径以及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复核。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劳动合同法全文年有哪些特别规定?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顺应社会变化发展的要求,新劳动合同法全文较之前年又有了新的更改,那么又增加了哪些特别规定呢......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阜阳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由于只有获得土地使用证后公民才拥有此处土地的处分权,才可以排他性的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房东乱收水电费怎么办
      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


·微信作为借贷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微信作为借贷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微信作为借贷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


·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怎么处理?
      一般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如果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寻求解决。那么交通事故法院开庭怎么处理......


·广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到处都有,不单单在某个地区,广州也不例外,向广州这类大城市,每天的信息交换量是巨大的,广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能性也就大了......


·工伤认定一般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无论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肯定是想要获得最后的那个结果,才能知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认定损害是否能构成工伤。这关系着日后事故的处理......


·不抚养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
      不抚养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一、不抚养父母是否构成遗弃罪实践中的相关行为,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遗弃罪构成要件后,则就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此时,还......


·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
      离婚诉讼其实就是夫妻就婚姻打官司,想要通过法院来结束婚姻关系。那此时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呢?不少人会觉得要是当事人不出庭的话,那么就无......


·赌博罪量刑标准?
      一、赌博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有哪些一、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的条件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的企业集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