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二、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在客观上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的行为,在主观上都是挪用的故意,有时犯罪对象也可能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但是,这两种犯罪也有以下主要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其中,既包括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的资金,也包括公民个人所有、外商所有的资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机关的威信、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等,既有侵犯财产的性质,又有严重的渎职的性质,(2)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氏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要知道,成立挪用资金罪,也是需要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公安机关不会以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实践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的犯罪,除了挪用资金罪外,常见的还有职务侵占罪。但是在客观方面,二者的具体表现却不一样,这也是需要仔细作出区分,以免出现定错罪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学校斗殴和解决一般是怎么处理的?
      您都知道如果是学生打架的话一般是需要及时的告诉老师,让老师了解学生打架的始末,先看看打架有没有造成一定的损伤,如果有的话一定要先进行治疗,如......


·什么是零包贩毒,贩毒的原因是什么?
      虽然我国现在处于法制社会,我国的法制建设也较为健全,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依旧存在着公民违反法律规范的情形。零包贩毒就是较为常见的一类违法犯罪行......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信用卡诈骗构成的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造成侵害......


·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另一方能否请求法院判令一方按协议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诉讼律师代理技巧是怎样的1、案件的管辖及受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即案件在哪个法院立案、审理,是侵权行为地还是被告住所地。2、诉讼......


·被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更改开庭时间?
      被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更改开庭时间?一、被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更改开庭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


·一、交通事故的停车费还要交吗
      一、交通事故的停车费还要交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包括哪些
      其实,谁在生活当中都有可能会遇到那些看似迈不过去的坎,但是为此就去做出一些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也只能让当前的整个状态变得更加糟糕。......


·有限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利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


·法院移送管辖检察院规定是什么?
      法院移送管辖检察院规定是什么?法院移送管辖仅仅是在法院之间进行移送,并不会将案件移送给检察院进行审理。检察院不具有审理案件的职能。移送管辖条件......


·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
      公司法上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子公司是什么?我们常常会听到关于分公司、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概念。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分支机构等的问题,很多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