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在疫情复工后工资怎么算?

企业在疫情复工后工资怎么算?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二、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的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②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③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若因为抗击疫情需要,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员工必须服从。受到疫情的影响,可能一大部分中小企业都会因为经营困难而不得不裁员,能够陆续复工的这些企业,在复工以后肯定也不能像平常那样正常的开展业务,所以说在企业经营已经陷入困境的情况下,调整工资待遇的决定职工也应该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辞职报告已经批准了可以随时走吗?
      辞职报告已经批准了可以随时走吗辞职报告已经批准了可以随时走,有的公司是自离职报告批准后一个月,有的是15天,也有一个星期的,也有批准之后就可......


·打人误工费赔偿标准2023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
      打人误工费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是怎么样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一)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


·现在绑架罪判刑要多少年?
      现在绑架罪判刑要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吗?
      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吗?一、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吗?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


·什么叫弱电工程?相关内容有哪些
      什么叫弱电工程?相关内容有哪些一、什么叫弱电工程?弱电工程是电力应用的一个分类。电力应用按照电力输送功率的强弱可以分为强电与弱电两类。建筑......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是什么?土地使用是与人们密切相关的问题,土地拥有与土地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少的人将土地转让,然而却不知道土地使用权......


·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招标公告的公示期是多久?  一、招标公告的特点  1.公开性这是由招标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招标本身就是横向联系的经济活动,凡是招标者需要知道......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


·一、醉驾案件辩护可以被判处缓刑吗?
      一、醉驾案件辩护可以被判处缓刑吗?醉驾案件辩护可以被判处缓刑,醉驾在我国是是极为严重的交通违章行为。当醉酒驾驶被抓,驾驶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


·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