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小产权房转正费用是多少?

一、小产权房转正费用:
  ?1、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2、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3、经常使用的计算出让金的方式:(1)出让金=房屋参考价格乘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乘以征收系数;(2)出让金=基准地价乘以分摊土地面积乘以征收系数。二、小产权房转正需要的条件: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一块土地的价格和用途应当由市场来决定,但是,多年来又地方政府垄断供应土地的现实制约着土地同权同价的实现。集体土地转换成为建设用地,由地方政府垄断,且人为压低农民在土地增值利益分配上的比例,形成了数量客观的土地财政,已经成为各地发展经济公开的秘诀。小产权房之所以被称为小产权房,核心原因是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而非其本身质量所致。住房质量问题并非小产权房所独有,即使是很多大产权房或者保障房,也会有不少劣质楼盘的消息不断爆出。因此,小产权房转正问题核心在于是否能够顶住利益集团的压力,从当前来看,阻止小产权房的力量很大,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它的转正危及很多人的赚钱渠道。小产权房是农民自发建起来的房子,由于长期处于“事实婚姻”无证驾驶状态,小产权房自诞生以来就不被国家承认,因此,积累了很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小产权房的出现打破了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是真正市场化意义的商品房,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难题。更重要的是,这种“事实婚姻”状态并非如任志强所言的“先强奸再结婚”,而是因为法律本身规定所致,法律有不完善的地方,就需要从根据现实进行修改。对于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按照补齐土地出让金和税款的模式,可以补办“结婚证”,这个主意表面上看来,还是挺符合民意的。但这里面又牵涉一个问题,就是那些已经买了小产权房的购房者是不是愿意补齐,而且,土地出让金该补交多少?这些都是大难题。即使是这样做了,后进的购房者还会购买小产权房,因为他们完全可以等待,等待未来政策改变,使得事实婚姻变成合法婚姻,这又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而且,小产权房之所以惹怒政府,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打破了政府对土地的控制权和减少了税收,也造成了城镇规划的无序状态,特别是在中央要求大力推进中小城镇化的背景下,这个难题将会越来越难解,甚至可能从“难解”变成“无解”。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小产权房转正费用及需要克服的困难的相关内容。从上述文字可以看出,小产权房转正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小产权房转正的希望并不大。所以,我们在此劝诫那些买卖小产权房的朋友一定要谨慎,避免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医疗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一)过错责任原则是医疗损害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具体表现在:第一,《侵权责任法》第六......


·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主动辞职还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


·一、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


·一、先判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一、先判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是否可以?同一案件处理,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才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对于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是......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最新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四的详细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公司股东......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补办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办补办吗?异地身份证丢了可以进行补办处理,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居住地受理——户籍地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第一步......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限额是多少
      私募基金管理规模限额是多少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契约型基金或者资产......


·土地使用权年限各多少?
      土地使用权年限各多少?我国公民对国有土地只有使用权,同时,这个使用权是有一定年限的。个人或单位在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也?应办理土地使用证,而......


·被胁迫写的借条是否有效
      胁迫写的借条是否有效1、在受到威胁、胁迫、恐吓的情况下所写的借条无效2、其内容不属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受法律的保护。但被胁迫人在解除胁迫、......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什么
      应当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大学生贷款还款流程是怎样的
      大学生贷款还款流程是怎样的?一、还款常识1、宽限期内按时偿还利息。学生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前偿还第一年利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