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伤情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

伤情鉴定是司法鉴定的一个种类,目前大多数人在出现人身损害的情形下,通过伤情司法鉴定能够在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下要求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同时,伤残司法鉴定在刑事案件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么,伤情司法鉴定流程如何规定?具体相关内容又是如何?我们带领您一起来学习。
   一、伤情鉴定的概念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二、需要伤情鉴定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4、75条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三、什么时候伤情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四、伤情鉴定的具体流程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第十六条规定,委托鉴定单位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委托书》;(二)证明送检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三)委托鉴定的检材(病历复印件、化验单、医学影像片等);(四)鉴定所需的比对样本;(五)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鉴定委托书》应当填写下列内容:(一)委托鉴定单位全称;(二)送检人姓名、职务、证件名称及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和邮政编码;(三)委托鉴定机构全称;(四)鉴定涉案(事)名称、案件编号和简要情况;(五)原鉴定情况;(六)送检的检材和样本名称、数量、性状、包装,检材的提取部位及提取方法等情况;(七)具体明确的鉴定要求;(八)其他必要的情况说明。
  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七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出具鉴定文书。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另有规定,或者侦查破案、诉讼活动有特别需要的,鉴定机构可以与委托鉴定单位另行约定鉴定时限。
  以上就是伤情司法鉴定流程的相关内容,伤情司法鉴定总共分为十个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金额是不一样的,伤残等级越高,身体损伤程度越大,当然对应的伤残赔偿金也就越高。同时,人体受损要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鉴定,错过了时机对鉴定结果是有相当大的影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房房款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购房房款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
      租房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


·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
      近几年高昂的房价让许多人买房都进入贷款行列,那么,办了他项权证多久放款有哪些手续,对于时间的限制,因为不同的银行会有不同的时间,所以并没有一......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买卖的交易量更是有所攀升。但是城市的房屋买卖并不适合于我国的农村地区,那么农村社......


·软件著作权免登记费可以吗?
      软件著作权免登记费可以吗?在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中国的互联网技术也是在不断地发展,越来越多的软件被制作出来并获得了应用,这就极大地方便了我......


·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包括了哪些
      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包括了哪些一、消费者的知情权都包括了哪些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


·借别人钱不还怎么办只有借条?
      借别人钱不还怎么办只有借条?借别人钱不还首先是可以找到当事人私底下协商,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当时还需要提交证据,包括有借条,还有一些其他的......


·交通事故处理有期限吗?
      当前社会上,车辆越来越来,汽车已经逐步成为了人们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代步工具了,人们在享受汽车带来的方便的同时,也经常会出现或大或小的交通事故......


·
      ...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
      20年公寓房产到期房子怎么办?公寓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明确规定:①住宅建......


·一、夫妻协议离婚抚养权变更吗?
      一、夫妻协议离婚抚养权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