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案调解后起诉可以办理吗

故意伤害案调解后起诉可以办理吗只要在派出所的调解下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完全履行了调解协议,就不会再判处刑罚,对方即使向法院起诉,通常这种自诉案件不会逮捕被告人。注意,逮捕和判处刑罚是不同的。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八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通知(法发[2010]36号)规定:(一)故意伤害罪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对这类故意伤害的犯罪者的判罚时,应按照这类人员的犯罪事实进行决定的。按照这类受害人员的受伤程度进行判决。如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可以判定这类按最人员死刑的。我国的司法部门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定这类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视立案处理继续顶风抢建!这样违建有什么结果?
      一、无视立案处理继续顶风抢建!这样违建有什么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


·合同中是否需要约定质押权期限?
      合同中是否需要约定质押权期限?一、什么是质押权?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质权人因质押而取得的权利为质押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
      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法律规定怎样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


·在我国小额贷多少可以判刑
      其实现在小额贷在贷款领域也是非常的盛行的,平常有很多人在买车或者是经营一些小本生意的时候会选择小额贷款,因为一般申请小额贷款的金额也不是特别......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会被批捕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会被批捕吗?1、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须逮捕。2、是否逮捕是由检察院根据证据是否充分而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一、在我国买房子没有房照怎么办?
      一、在我国买房子没有房照怎么办?1、别人从正规的开发商手里买的商品房,只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可以购买。正规的开发商开发的房子有五证:(1......


·一、房屋租赁合同欺诈行为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租赁合同欺诈行为认定规定是什么?房屋租赁合同欺诈行为认定规定是存在着欺骗对方的行为,你们重大的事项,从而骗取对方的信任,和对方签订租......


·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


·公司注册纳税时有注册资本印花税吗?
      公司注册纳税时有注册资本印花税吗?一、公司注册纳税时有注册资本印花税吗?公司注册成立之后,注册资本是要缴纳印花税的。但是注册公司后没实质经......


·一、进公司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进公司后可以随时辞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夫妻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是什么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