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举报?

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举报?可以找当地劳动局进行举报,但前提也是需要有合法的证据;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二、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已经明确,企业对于被隔离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合同应顺延到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其中《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是无过失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也就是企业不能以这两种形式解除劳动关系。但是,该通知并未规定企业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企业能够证明被隔离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的劳动者存在上述情形的,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综合上面所说的,疫情期间一般是不能正常的工作,但对于用人单位也不能违法的辞退,对于有此行为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或者是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从而保障到自己的权益,所以,辞退员工一定要合理合法,这样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
      无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吗,有什么风险?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很多人平日努力工作就是为了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屋,但其实房屋和土地之间还有很多的内容是......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按照规定,如果是承担过错推定责任的话,那么受害人在承担了必要的因果关系证明后,就要由侵权人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


·对于货车司机来说,常年在外跑,难免有发生小刮小蹭的时候。发生
      对于货车司机来说,常年在外跑,难免有发生小刮小蹭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切记不可慌张,更不能有侥幸思想,进行逃逸。那么汽车交通事故正确处理的流程......


·法院审理洛阳友松非法集资案件的时间是多久
      法院审理洛阳友松非法集资案件的时间是多久?法院审理洛阳友松非法集资案件的时间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
      在中国,一直以来土地都是我们国家非常宝贵的财富之一我们国家所实行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当然农民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在土地上建造房屋,......


·向对方索要误工费一般索要哪些赔偿
      向对方索要误工费一般索要哪些赔偿根据交通事故受伤情况的不同,受害者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是怎样的??父母双方离婚后,如果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一、什么是征地批文?如何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批文?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


·起诉离婚去哪起诉离婚 到哪里起诉离婚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起诉离婚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需要一方上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才行。但由于我国的法院众多,这就让一些人搞不清楚究竟自己要到哪里的法院......


·社保补缴做账是怎么做的?
      社保补缴做账是怎么做的?位为职工支付社保费并从职工工资中代扣社保,用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归集核算。  (一)、社保即社会保险费,是指国家为了预防......


·法律中规定撤销工伤认定的事由都有哪些
      要想认定部门顺利的做出工伤认定结果,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当然对于认定结果,不管是受伤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有权表示不服,另外现实中也有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