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最高是多少1、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2、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4、担保法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二、合同违约金怎么算1、违约金约定注意事项1)、依据合同总额或其它一定数额为基准,确定一定的比例作为违约金;2)、依据对方逾期履行义务的时间,按照定期固定数额或比例的方式来连续计算违约金。2、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1)、如果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要求法院适当降低违约金支付比例,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3、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1)、如果由于违约金的约定比例过低,导致无法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时候,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或单独提出要求赔偿损失。4、法院判决增加或减少违约金的法律原则1)、由于违约金增减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具有很大关系,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5、违约时定金的双倍返还或不予返还1)、除违约金外,往往在合同中还会约定一定数额的定金(不高于合同总价的20%)。2)、如果对方出现了违约,守约方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3)、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4)、相对违约金而言,由于定金在签约时一般都已经实际支付,因此,以定金罚则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数额明确、简便易行,相对于违约金具有相对的优势和便利。5)、在违约金和定金两种违约责任并存时,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之一来行使权利。在签订这类合同时,应积极的书写这类违约金的数额,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产生合同纠纷时,应积极的凭借这类合同,到我国的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我国的管理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办理这类案件时,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情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协议怎么写
      在我国,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同,事业单位也分了很多种类,例如科、教、文、卫等,都属于事业单位的范畴。我国为了鼓励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促进事业......


·最新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的征地......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
      如何代理注册私募基金公司?一、私募基金的概念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
      现代人生活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从一个城市搬到另外一个城市已经成了家常便饭,租赁房屋便也成为了搬迁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生活中人们有时却会忽略某......


·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
      公司法混同人格的表征因素有哪些?第一,人员混同。这是指关联公司之间在组织机构和人员上存在严重的交叉、重叠。如公司之间董事相互兼任、公司高......


·离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此时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而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抚养......


·人流不做了可以退款吗
      可以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


·没有批捕的直诉案件合法吗?
      一、没有批捕的直诉案件合法吗?没有批捕的直诉案件,是合法的。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侦查完毕......


·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要是先分居,然后满足了条件再离婚的话,此时在分居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通常是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并购基金投资的时候如何进行风险控制?
      并购基金投资的时候如何进行风险控制?一、并购基金投资的时候如何进行风险控制并购基金的运作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基金募集、成立到并购的实施、项......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怎样的?一、合同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进行合同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即识别建设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引起风险的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