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 ? ? ? ? ? ?合同事务律师 ? ? ? ? ? ?损害赔偿律师 ? ? ? ? ? ?债权债务律师
保险合同在常见的合同类型,您都知道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合同就意味着成立。但是很多朋友不清楚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常常弄混淆成立与生效两者的概念,今天我们为您解答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相关法律知识。
一、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
保险合同成立即生效,除非双方有约定。保险人对保险责任期间要尽到明确告知义务。
二、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1、重要界点
关于合同的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关于合同的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由此可见,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合同关系存续状态的重要界点。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是《民法典》同时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效力可以附生效条件或期限,如果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那么生效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发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成立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生效,在合同附有生效的条件或期限时,合同的生效就会滞后于合同的成立。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后,其效力也具有上述的两种状态,即立即生效或附有条件、期限而效力待定,所以保险合同是否自成立时生效与其是否附有生效条件或期限有关。
2、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其他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议同意,也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3、成立条件
从上述法律规定来看,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取决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是否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思。显而易见,保险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即保险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虽然保险人的承诺包括了保险人的签章、保险人出具保险费收据、保险人出具保险单等多种书面形式的保险凭证,但此只能属于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行为。只要保险单经保险人签发即为承诺,承诺生效,保险合同即成立。
4、附合与格式合同的特点
由此也体现了保险合同的附合合同与格式合同的特点。所谓附合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实际上只限于服从、接受或拒绝对方当事人提出的条件而成立的合同,也就是说附合合同是由当事人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而另一方只能作出“取与舍”的决定的合同,一般没有商量的余地。保险人上述承诺的多种书面形式,说明保险合同属于定型化合同。
5、合同定型化与要式合同的不同概念
所谓要式合同,指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合同成立的要件,至于合同是否为要式,则取决于法律有无关于书面或其他特别形式为合同成立要件的规定。也就是说,要式合同是以法律要求的书面或者其他特殊形式为成立要件的合同。我国《保险法》并没要求保险合同必须以特定的要式作为成立的要件,对此从《保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中可以明确反映出来。保险合同之所以为格式合同,主要是为了满足保险业发展的需要,正因为保险合同具有附合或格式的特点,所以《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6、标准
保险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判断保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这些规定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而就保险合同而言,由于保险人只能是经国家批准专门从事保险业的法人,《民法典》有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规定就主要是针对投保人而言。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解答的关于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的相关内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依法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合同,那么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时算成立,保险合同自成立式就生效,我们还为您介绍了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希望您有所收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扶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失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
·离婚有交抚养费但对方不让探望该怎么办?
离婚时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不论是通过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方式,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另外一方需要支付子女的抚养费。也就意味......
·青海省信用卡诈骗数额为多少构成诈骗
随着经济水平的上升和网络科技的发达,交易方式的多元化也受到影响。信用卡的问世给很多消费者带来巨大的福音,同时也给予不法分子的趁机可行,诈骗现......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协议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
·一、财产协议分割后能否再诉讼分割?
一、财产协议分割后能否再诉讼分割?可以,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
·一、不赡养父母争夺遗产怎么办?
一、不赡养父母争夺遗产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
中外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钱?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
·哪些情形属于必要共同诉讼
哪些情形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一、哪些情形属于必要共同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的有关规定,能够引起必要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有:1、个体工......
·一、买房做担保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
一、买房做担保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吗?买房做抵押担保的必须做抵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
·取保候审逃跑会判几年
取保候审逃跑会判几年视具体情况而定。《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