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

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1、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子女抚养权抚养费问题需要根据父母收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支付,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平均收入支付。子女和离婚父母的关系并不受到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影响,所以父母仍然对未成年子女有扶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新国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最新国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我国各地缴纳五险一金的比例,虽不完全一致,但绝大部分省市的缴纳比例都在工资总额的40%以上。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水平偏高......


·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怎么分 ?
      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怎么分?一、婚姻期间继承的财产怎么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


·在我国劳动关系期满视为延续吗?
      为了充分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订了完备的法律体系,其中就包括和劳动者密切相关的劳动法。可是,许多人不太了解劳动关系期满的含义和具体......


·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是什么?
      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是什么?一、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是什么由于产品责任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


·大病保险保障的范围是什么
      大病保险范围:1、尿毒症定期血、腹透析治疗。2、恶性肿瘤并化疗或放射治疗的,指的是:各种癌症需要进行抗癌药物治疗和照射治疗者,不包括癌症手术治......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具体是怎样的?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


·2023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


·离婚彩礼纠纷 女方不返彩礼犯法吗?
      离婚彩礼纠纷女方不返彩礼犯法吗?《婚姻法》解释上说:借婚姻索要财物它属于不道德行为,而买卖婚姻是一种违法行为。两者虽然都涉及到了索要财物,......


·大连伤残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当因为一些事故或者某些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受害人一般会要求进行对此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所造成的损害需要有一个合法的鉴定机构,按照法......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1、向保险公司报案。通常一起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


·交通肇事刑事被告人认罪陈述词范本是什么?
      交通肇事属于较常见的交通事故,在现实的生活中您还是小心驾驶才是。一般交通肇事事故涉及到被害人伤亡,所以属于刑事案件来受理。法院在宣判前也会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