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

离婚后小三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对双方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反悔的,可以进行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该案例的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出轨,应该不能作为重新分割财产的理由。因为,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另外,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小三转移财产的情况也非常的常见,一些小三就是目的不纯才介入别人的家庭,小三转移财产属于非法行为,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财产进行重新分割,如果一方与小三串通的,对于财产分割肯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所以还是希望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应该谨慎,防止日后后悔莫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
      很多职场员工在合同到期时都面临着不同的选择,续签或者离职去别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出现这个问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要给补偿金吗?我们为您整......


·一、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范本是怎样的?
      一、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范本是怎样的?村委会指定监护人范本: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处罚是什么?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处罚是什么?主要处罚是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并且原合同应当继续生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
      项目融资公司融资区别是什么?如今市场经济的竞争十分激烈,因此每一个企业都需要通过融资的手段来保证企业自身的发展,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不被淘汰。......


·用人单位注销后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会被影响?
      在现实生活中,职员由于工作原因受伤,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故而需要做工伤认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职业病是较为常见的一类工伤,我们知道用......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一、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1、卖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已公证的委托书。2、买房的身份证、......


·一、对于赡养起诉什么时间开庭?
      一、对于赡养起诉什么时间开庭?关于起诉多久才能开庭,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原告起诉之后,法院受理该诉状后会在7天内......


·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包括哪些
      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包括哪些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


·起诉离婚抚养权可以更改吗
      起诉离婚抚养权可以更改吗?符合规定可以。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更改的,一种方式是离婚的双方协议变更,另一种方......


·《民法典》收养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收养条件有哪些《民法典》收养条件有哪些(一)、无子女。既包括未婚无子女,也包括已婚因生理缺陷无子女或者尚未生育子女。(二)......


·一、离婚后申请调查财产怎么做?
      一、离婚后申请调查财产怎么做?(一)、调查存款.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逐渐重视,调查私人财产是不被允许的。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特别是私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