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怎么多分财产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怎么多分财产?除非对方转移、损毁财产的自己才能多分财产,《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举证对方存在过错,包括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重大过错,以及各种过错,争取多分财产,依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 法发[1993]32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照顾无过错方”是离婚案件分割财产的原则之一。二、起诉分割财产的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多分财产可能只是当事人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一段婚姻关系的破裂有的时候不仅是一个人的过错,但是双方的过错都不是触及原则性的,而且也不存在着任何转移变卖财产的行为的话,那既然是共同财产,就没有理由自己应该理所应当的多分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转移的程序是什么?(一)提审和报请所谓提审。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有权决定由本院审理。报请,是指下级......


·骗贷罪违法发放贷款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骗贷罪违法发放贷款量刑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司法实践,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追诉。按照《......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公司里面如果需要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那么公司法规定书面股......


·信用卡诈骗额度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信用卡诈骗事例屡见不鲜,它很可能就会发生在你我的身边。这是由于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以及人们的防范意识比较低下造成的。信用卡诈......


·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诉讼时效抗辩适用的范围有哪些?诉讼时效的使用一般主要用于债权请求权,特殊情况可适用于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抗辩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


·军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军人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军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2)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


·破产清算继续经营工资怎么算?
      破产清算继续经营工资怎么算?事实上,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申请重整,也就是一旦申请被批准,企业是可以继续经营的。这里,首先来......


·医院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医院漏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医院漏诊是医疗过失,只要有过失并造成了后果,就构成了医疗事故,就应该赔偿。二、医院漏诊应承担多少责任?医院漏诊应承担违......


·诉讼离婚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的话,那么当事人就需要格外的小心注意了,毕竟此时与自身的利益密切相关,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在......


·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怎么办?
      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怎么办?抵押担保的贷款现在成为呆帐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对方拒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呆滞贷款是指......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收养关系解除后有什么法律效力收养关系本身属于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可以成立当然也就可以因为一些原因而解除。那么这个收养关系在解除之后,会有怎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