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大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重大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80%发放,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二、 因疫情不能返程会被辞退吗员工因疫情不能返程是不可以被辞退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三、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的情形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重大疫情属于公共突发事件,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当地政府的实时处理情况来认定,特别是对于因无法上班而导致公司无法开展工作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协商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标准来发放工资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包括哪些
      申请由男方抚养孩子的有利条件包括哪些如果夫妻离婚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争议的,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做出相应的判决。那......


·交通事故诉讼的时间有多久
      如果交通事故纠纷需要打官司解决的话,此时不管是对哪一方当事人来讲,这都是十分耗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因此,有的人在起诉后就想要知道交通事故诉讼......


·取保候审定罪不捕判刑几率大吗?
      当罪犯身患重疾,自理困难或是妇女不得不进行哺乳的情况下服刑是不合适的,会给监狱的医护人员和狱警添加不必要的麻烦。此外还有到期未结案的人员,此......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律师费用是多少
      在丈夫第一次对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以后,其实女方就应该做好离婚的思想准备了。抛开对方首先是一个丈夫的身份不说,一个动手打女人的男人也确实不值......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
      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一、已婚男人在外同居算重婚吗不算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


·一、离婚财产车如何进行分割?
      一、离婚财产车如何进行分割?车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应当根据车购买时的财产状态来进行决定分割情况,如果属于共同财产则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


·有证酒驾与无证驾驶撞车怎么判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


·毒品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毒品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走私毒品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1)走私毒品罪的......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书应注意的问题
      土地承包合同无效起诉书应注意的问题土地承包合同是我国目前比较多的一种合同,其中涉及的问题也比较多,那么要确定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就必须要进行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