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标准要怎么处罚?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标准要怎么处罚?疫情期间哄抬物价的可以按照价格法进行处罚,可以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 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4、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5、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6、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7、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疫情期间应当根据政府的行政机关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处理,物价部门也需要加强督查指导,对于哄抬物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违法情况,对社会的安全稳定造成了严重不利的情况,存在上述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是遗弃罪,夫妻间有遗弃罪吗?
      家庭本应是互相帮助的温暖群体,家庭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家庭弱势群体应进行抚养照顾的责任。对于抛弃家庭弱势群体这一行为称之为遗弃,现实......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一、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提出精神损害的经济补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


·一、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该怎么办?
      一、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该怎么办?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月平均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


·占地单位犯罪如何处罚的?
      我们您对于单位犯罪已经有过一定的了解,但是单位犯罪涉及比较广,并不只包括诈骗,其主体也并不一定就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组织,也有可能是村委会或者......


·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车辆发生事故的经过
      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车辆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进行倒查,如车辆是否有通行证、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等。我国多地都有在重大交通......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
      判决书生效后多久可以探视犯罪人员判决书生效后5日就可以探视犯罪人员。监狱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应当包括会见......


·非法经营罪药品如何处罚?
      非法经营罪药品如何处罚?非法经营药品获利80万的量刑标准一般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


·长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
      长春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
      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是什么?一、刑事证据种类中的物证1.物证。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合法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所以说,土地使用权是可......


·在深圳社保补缴有用吗?
      在深圳社保补缴有用吗如果是当时补交了社保以后想要买房的话,外地人在深圳买房也是对社保的连续缴费年限有用,当时补交了的话是没用的。1、补缴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