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什么?

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什么?犯罪既遂的形态包括行为犯,举动犯以及结果犯,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行为犯、举动犯、结果犯和危险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4、危险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共同构成犯罪客观方面完整性的犯罪。二、犯罪既遂特征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既遂是指一种犯罪形态,除此之外还有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以及犯罪未遂。在犯罪既遂的情况下,意味着已经完成了犯罪行为,因此就可能造成严重损害或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对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就应当根据构成的罪名量刑标准,区别不同的情节作出处罚。在当代社会有一些犯罪行为,他们如果要想已经完全的发生的话,那么必须要达到这样的一种既遂的标准,对于人员来说的话,他们从主观故意当中就是一种直接性的,而且已经着手开始来进行一个犯罪行为的实施了,这是一个最基本特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是否可以?
      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是否可以?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通常情况下,股东在享有相关的分红权利的时候,都是通过一些银行转账的......


·司法鉴定私人可以开吗,条件是什么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会出现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及到案件的一些问题进行科学的鉴定和判断。司法鉴定所就可以从事这些项目的鉴定,那么,司法鉴......


·离婚官司开庭后多长时间下达判决书
      离婚官司开庭后多长时间下达判决书1、法律对庭审后什么时候判决没有规定,但对立案之后什么时候判决有相关的规定;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怎么确认劳动关系诉讼时效
      劳动过程中,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雇佣关系就是劳动关系,有的时候,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进一步确认,劳......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是如何规定的?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是如何规定的?在购买房屋后,有些买主会请公司的设计师对装修事项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装修,此时,有维权意识的顾客会要......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
      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法中三种抗辩权,在此主要谈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
      刑事案件被批捕严重吗?是的,检察院一旦批捕就等着法院开庭判刑了。期间可以办取保,但是同意取保的可能性很小了。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一、严重醉驾公安机关最迟几个月上报检察院?
      一、严重醉驾公安机关最迟几个月上报检察院?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


·抢劫罪犯罪特征是怎样的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险性。因此,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将抢劫行为规定为重罪,给予行为人严厉的处罚。而在进行处罚之前......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水利工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对于水利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把......


·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能否撤销?
      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能否撤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是不能撤销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