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监察对象行贿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吗?

一、非监察对象行贿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吗?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390条第1款的规定,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390条第2款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刑法》规定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以上就是非监察对象行贿的判罚情况,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只能对国家工作人员适用行贿罪,对于其它人员存在行贿的犯罪事实的,也是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哺乳期能解除合同吗
      众所周知,我们劳动合同都会订立合同的期限,但是,如果这个期限到期的时候刚好是员工的哺乳期该怎么办呢?这时候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接下来,我们为您......


·劳动保障投诉时间有哪些规定?
      劳动者是劳动权利的享有者,也是劳动义务的履行者,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劳动者可以进行投诉。那么你是否清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劳动投诉......


·遗弃刚出生婴儿犯法吗?
      遗弃刚出生婴儿犯法吗?情节恶劣,则涉嫌遗弃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遗弃罪,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1、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


·遗失物所有权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遗失物所有权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捡到别人的东西,按理来说,应当归还给丢失的人。因为即使是自己见到的东西,但是对于遗失......


·非法集资两年后报案警方怎么处理?
      非法集资的危害是相当的大的,不仅容易造成家财散尽,还容易有牢狱之灾,一般遇到非法集资这个时候报警时最好的处理办法,但是如果非法集资发生在两年......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孩子抚养费应该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新婚姻法房产怎么共有?
      两个人走进婚姻的殿堂就意味着两个人的利益牢牢地绑定在了一起,无论是感情上还是财产上,因此在结婚之后赚取的财富是属于两个人的财富,并不属于任何......


·二手车过户上牌照需要多少钱
      二手车市场可以代办,但会花费一定的手续费。二手车在市车管所和各交警大队的驻所车管所上牌,需要提供车辆的相关档案和手续有:车辆合格证,设置发票......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调薪但未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薪酬调整问题达成一致的,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这......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哪些?
      有权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哪些(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