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绑架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绑架勒索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暴力或者进行虐待等导致被绑架人死亡,以及被绑架人在绑架过程中自杀身亡的行为。“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劫持被绑架人后,由于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没有实现以及其他原因,故意将被绑架人杀害的行为。2、由于法律对绑架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立法上采用的是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而且是处死刑,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严格掌握适用的条件。绑架他人后,又实施故意伤害,强奸等行为的,应实行数罪并罚。二、绑架罪判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不是所有的绑架案件都是为了勒索钱财,有少部分的绑架案件的目的是为了讨要工资,犯罪嫌疑人绑架人质的动机,在绑架人质以后的所作所为,给被绑人质造成的具体后果,这些对量刑不可能不产生任何的影响。绑架罪的量刑了解一个大概的参考范围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除了面临被处200到2000元罚款,并拘留15天的处罚外,还有可能取不回摩托车。驾驶人不缴纳罚款的,将被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被扣......


·一、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代通知金计算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


·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
      辩护律师何时可以会见?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日起”,并且新刑诉还删除了......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交通伤残5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规定是需要进行死亡赔偿金三档费用,还有就是当事人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用的赔偿,这是最高人民......


·老师打了学生怎么判刑?
      教师的职业要求是育人树德,体罚学生却从古延续下来。近年来,更有教师通过对学生的体罚宣泄自己的情绪。人身伤害是违法行为,被伤害的学生家长更关心......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
      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需要注意什么公司变更先注销什么证件(1)变更提交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


·个人非法集资100万要判多少年?
      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处了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一般来说,非法集资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受害人数也多。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根据涉案金额及犯罪情节而定,......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股东对出资主要承担以下两种法律责任:1、违约责......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


·一般国企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国企职工未签订
      一般国企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违法国企职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