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返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

返岗途中感染病毒是否属于工伤?返岗途中感染病毒不算工伤,只有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是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另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之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非因上述原因受到伤害,不属于工伤。二、工伤证据的调查核实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⑶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⑷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⑸.举证责任:①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②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近期受疫情的影响,员工可以在返岗的途中感染了病毒导致生病,相关情况是可以按照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地方政府根据疫情防控的具体情况,也制定了相关政策依据,对于不适用于工伤的员工也是可以享受到相关的待遇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
      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购货方收取违约金时,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在开具发票时区别对待:1,一般地,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收取的违约......


·民法总则因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因紧急避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182条关于紧急避免......


·小孩子去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孩子去派出所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2、成年人......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
      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一、法院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几种合议庭经审查发现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员工的工伤休假工资怎么算?
      员工的工伤休假工资怎么算?员工的工伤休假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是: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


·公寓20年产权到期后还能买吗?
      公寓20年产权到期后还能买吗?产权到期后显然是不可以买的,必须在获得合法的续期后才可以购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看守所拘留探视是否允许
      看守所拘留探视是否允许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


·信用卡犯罪应该如何判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


·民事诉讼立案前审查有哪些规定?
      民事诉讼立案前审查有哪些规定?民事诉讼立案前审查有哪些规定??(一)、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1、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2、《民......


·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
      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