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架2级轻伤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打架2级轻伤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一、打架2级轻伤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打架造成受害人出现2级轻伤的,需要依据具体有案情进行赔偿,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指数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打架造成二级轻伤的赔偿情况,对于二级轻伤的认定上,不同部位不同类型的伤残情况所需要支付的赔偿也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对相关赔偿标准不清楚的,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有关赔偿的具体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村干部工作伤亡算不算工伤
      村干部工作伤亡算不算工伤?不属于工伤,因为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具有企业性质。非因公死亡,社保待遇有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


·信用卡能还不上怎么办?
      信用卡能还不上怎么办?一、信用卡能还不上怎么办?1.申请最低还款额还款:持卡人暂时无法还上信用卡账单,可以拨打银行信用卡中心的电话申请最低......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我国现代社会中工作岗位大量缺人,在每个工作岗位中,负责人总会规定不会拖欠农民的误工费,不会拖欠工资,那......


·非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欠款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


·上市公司老总欠钱不还怎么办
      上市公司老总欠钱不还怎么办?上市公司老总个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当事人,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抚养费用法律标准
      抚养费用法律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


·私人间借款利息是多少才合法
      在生活中,个人之间借款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而约定借款利息也是法律许可的,可我们要注意,顺利虽然允许约定了借款利息,但却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约定利息......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
      为了防止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工程施工前提出都会约定质保金,质保金的目的是为了在由于程质量问题发生损害现象时,能够及时处理,因而......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三期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女性三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不能因劳动合同期满、裁员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但不代表女......


·欠钱不还又找不到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找不到人怎么办?欠钱不还又找不到人可以通过找到连带担保人来要求其承担偿还责任。或者是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