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夫妻一方出轨的能起诉离婚吗

一、一方出轨的能起诉离婚吗可以,这方面没有限制。夫妻一方出轨是夫妻关系的死穴,它像一颗定时炸弹一样威胁着夫妻关系。没出轨一方受到的损害较大,一般提出离婚诉讼也都是受害一方。一方出轨的,无论是出轨的一方,还是未出轨的一方都可通过诉讼离婚。通常情况,法院会有如下判决: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2、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3、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4、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91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包括精神损害)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二、一方出轨的如何起诉离婚诉讼离婚是离婚的一种方式,无论出轨与否都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但是,是否准予离婚全由法院来判决。出轨对是否准予离婚上会产生较大的影响,虽然出轨行为不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但对法官判断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有重大影响。在一方有出轨行为,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的情形下,多数法官会考虑判决双方离婚。离婚的两个条件,程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程序性条件,是专指所有的离婚诉讼,必须经过调解程序,不经调解程序而直接判决,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是指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本文中所称的法定条件,是指实质性条件。一方出轨常常是离婚的原因,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当然要是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话,也是可以协议离婚的。而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无过错方只要能够有证据证明对方的出轨构成了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则就可以主张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结束后押金会退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规定,取保候审到期就可以退回押金;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规定,则不会退押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在工地突发死亡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在工地突发死亡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在工地突发死亡赔偿标准怎么计算?(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
      一、职工工伤医疗期工资待遇是什么?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待遇不变,还是原来的正常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规定遗失物的须非不动产吗?
      关于遗失物的概念相信您都已经很清楚了,遗失物就是指丢失的东西,关于遗失物的概念我们没有必要去深究,关于这一概念我们需要明确的一个东西就是,遗......


·拘留所去看家人能呆多久?
      拘留所去看家人能呆多久?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


·离婚的话异地可以办理吗?
      离婚的话异地可以办理吗?离婚的话异地可以办理吗?自愿离婚是不能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根据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


·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


·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特点有哪些
      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具有一定的特点。今天小编就来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最高额保证就是指甲方(保证人)和乙方(债权人)之间的一种合同保证。甲方与乙......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
      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样的?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量刑幅度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
      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一、工程款清偿有几种方式工程款清偿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以承包人取得其应得工程款为结束。现金支付......


·仲裁的程序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