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过失犯罪三者险赔不赔?

因过失犯罪保险公司赔吗?不赔,保险公司不赔的主要原因有几点:第一,带病投保且没有告知。这种情况被保险公司查出来,一般就不赔。第二,职业工种告知不实。投保的时候是一个高风险工种,比如建筑工人,但告诉保险公司是办公室内勤。这样的情况,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赔。二、法律规定我国《保险法》规定了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但同时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因为实践中有的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的理解不是很准确、充分、所以法律规定保险人必须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的内容,据此可知,保险法中所说的“如实告知”并不是主动告知,如果是因为保险人没有说明,没有询问而未能“如实告知”,保险人应该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寻味,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相关法律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三十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合同具有相对性,保险合同也是一样的,如果投保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自己的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不履行自己对事故进行赔偿的义务,所以可以对过失的犯罪所导致的结果不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
      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这就产生了合同纠纷。在合同纠纷中,超过约定的期限不进行付款是常见的违约形......


·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是什么?
      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是什么?第一条为贯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新标准广东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民的土地。农民拿到的征地补偿款是根据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来......


·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享有哪些
      参加综合保险的人员享有哪些待遇?一、什么是综合保险?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综合保......


·最法院刑诉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司法解释,但是通常情况下普通的老百姓根本就不知道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文内容......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判处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


·股权转让付款方式有哪几种?
      股权转让付款方式有哪几种?股权转让付款方式有:1.居民企业处置权益投资时,应充分利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


·离婚协议书2018范本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2018范本是什么离婚协议书范文协议人(男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议人(女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具体是什么?
      虽然我国劳动法等规定需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可是现在还是有很多小企业或者私人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样就会产生劳动关系认定的问题......


·义乌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义乌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2、交通......


·代理律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什么人?
      一、代理律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什么人?代理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地位是非独立的诉讼人,是从属于被代理人的。律师的代理权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