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酌定量刑最高院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酌定量刑最高院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酌定量刑最高院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1、犯罪的手段。
  
  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
  
  3、犯罪的对象。
  
  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
  
  5、犯罪的动机。
  
  6、犯罪后的态度。
  
  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
  
  8、前科。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刑法》规定,下列人员犯罪的,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处罚:
  
  1、应当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人员: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6)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7)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其实酌定量刑情节是很好理解的,就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对方经常对自己进行侮辱殴打,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自己动手伤害了对方,考虑到犯罪动机,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不可能一板一眼的不问缘由的。除了这些酌定情节,还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涉外商事仲裁时效是多久
      涉外商事仲裁时效是多久?现在很多商业活动都是涉外进行交易的,因为随着我们对外大门的打开,我们国家和其他国家不管是在文化经济等方面的交流都越来......


·不能认定单位犯罪的情况都有什么?
      我们您肯定都知道单位犯罪,因为现在我们在单位当中工作上班的人占很大一部分,对于单位当中的犯罪行为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法律的处罚规定的。单位犯罪......


·转让债权,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
      转让债权,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吗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根据合同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或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外,债权人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他人......


·疫情期间造谣如何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造谣的按照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如果所伪造的谣言已经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按照规定,很有可能对涉嫌造谣的人除5年左右的......


·那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
      那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一、那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法律、法......


·一、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一、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是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


·注册资本多余实缴金额怎么记账?
      注册资本多余实缴金额怎么记账?注册资本多余实缴金额应当如实的记账,至于还没有进行缴纳的注册资本的话,也应当尽快的缴纳,按照公司内部来进行的一个......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撞怎么划分责任
      无证驾驶摩托车与机动车相撞,责任如何划分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机动车没有任何违章行为正常驾驶的话,一般都会认定摩托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摩托车......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画片、影片、录像带、录......


·广东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征收土地的时候,可能政府和普通老百姓之间需要进行非常多的沟通应这种沟通事实,普通老百姓了解到,征收补偿的一些具体法律规定。良好的沟通可以避......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
      产地标记可以转让吗?产地标记是用来表明某种产品产地的标志。产地标记权则是用来保护产地标记而存在的,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产地标记的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