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因为疫情还不起信用卡怎么办?

因为疫情还不起信用卡怎么办?如果是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无法上班,导致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这个不用过于担心因为央行以及银监会,已经在2020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在第三条当中明确说明,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要在信贷政策上予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简单来说也就是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各银行均是会给予一定的延期还款)所以说因为疫情导致无法工作无法按时偿还信用卡,不用过于担心各银行均是会给予延期还款。如果不是因为新型冠状病毒而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建议为了自身今后的工作以及个人征信不添加污点(逾期记录)些时候可以选择最低还款或分期还款,这样不仅仅可以降低还款额,对于个人征信也不会有任何影响(在还款日前办理最低还款或分期还款属于正常还款)。最低还款或分期还款都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拨打银行电话转人工客服,申请延期还款或超长分期还款,持卡人以前一直都保持着良好的还款无任何逾期记录,近期因为无法正常工作无力偿还信用卡,大多数银行均是会给予持卡人适当的1-3个月延期还款时间,申请超长分期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导致无法工作的相关证明才可申请。二、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这意味着,上述人员在疫情期间因不便还款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疫情对公民个人的经济收入影响是巨大的,因为直接导致了不能正常的工作,相关情况的处理也应当基于实际导致无法偿还信用卡的原因而定,当事人可以合法的申请,但最终是需要由银行来进行认定的,不符合条件的则不可以批准延期。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立案标准是什么样子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个神圣的词,一般提起我们都是充满敬畏的,为了保障人们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最大程度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让当自身权利......


·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
      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一、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书面形式不是合同生效必须条件。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除非是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一、公司欠债法人和股东要承担责任吗不需要承担。由公司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作为自然人是不......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指南是什么?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指南是什么?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量刑指南,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指挥人员和值班、值勤人......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不定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可以随意辞职。第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对合同期限的描述,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


·离婚女方有精神病法院给判娃不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


·打架受伤后怎么鉴定伤 有哪些规定
      打架受伤后怎么鉴定伤有哪些规定打架斗殴适用的伤残鉴定依据是:《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伤残鉴定一般是经法院委派到司法鉴定所,接受后通......


·无固定工资怎么给抚养费?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也是应尽的责任。即便是离婚后,父母仍然要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每月缴纳抚养费。有工作的话,抚养费就比较好确定......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
      酒驾判缓刑什么时候生效?酒驾判缓刑的话,自司法判决完成后立即生效。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


·离婚返还聘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返还聘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离婚返还聘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互换的流程有哪些?一、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制度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