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

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怎样的?不构成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一个具体的辩护意见的阐述,1、主观意图不是出于诈骗(1)行为人有真实的还款行为,具备还款能力,且不存在逃逸、隐匿财产等行为的,不能认定其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2)行为人与相对人存在民事纠纷,采取占用他人财物的不当手段以实现权利,该行为不妥甚至可能涉嫌其它犯罪,但不能据此认定行为人对财物的非法占有目的(3)民事借贷纠纷、民事欺诈与诈骗罪的区别,罪与非罪的区分关键,即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主观方面不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诈骗罪主观方面存在两点问题:犯罪故意与犯罪目的,司法实务中,不能将故意等同于犯罪目的。成立诈骗罪,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主观上具有骗取对方财物的故意,同时还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该财物的目的。此即目的犯构罪的特殊要求,亦符合该类犯罪的本质特征。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无罪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2款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而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故,若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达到法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被告人不构成犯罪。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我们国家一直以来对于这样的一种诈骗罪,他的处罚力度都非常的深,因为他损害了别人的一个合法的财产的利益,当然如果确实不能够构成诈骗罪的话,那么请一个律师来进行一个辩护是非常有必要的,最重要的就是要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无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


·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如何承担责任?
      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如何承担责任?一、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如何承担责任?贬损他人侵犯名誉权判决承担责任应当是按照民法当中的规定要求停止......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
      工伤鉴定后,还不能上班怎么办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书面证明需要继续休养的,可以继续休养。工伤职工鉴定为七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之后......


·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
      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2、必须是......


·一般什么样的合同是有效的?
      在我国规定合同要生效且有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首先,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具有缔约能力。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谈过。在我国有缔约能力的人分......


·出车祸什么情况有误工费
      出车祸什么情况有误工费?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


·居间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居间合同纠纷的类型有哪些?签订合同的双方因为合同条款发生争执就属于合同纠纷。居间虽然听上去很生疏,但居间在生活中被称作为中介,通过中介寻找工......


·弱电工程是什么?常见的类型有哪些
      弱电工程是什么?常见的类型有哪些?一、什么是弱电工程?强电和弱电的区别有哪些?弱电工程又叫智能建筑,也叫系统集成工程,所有与信息有关的都属于......


·香港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吗
      香港企业股东分红怎么交税吗?根据香港的法例,任何一间公司的分红,法律规定一定是税后盈利才可以的,而香港方面是没有双重税制的,因为这笔钱之前已经......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什么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什么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并不需......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劳动仲裁有哪些
      可以申请先予执行的劳动仲裁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