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社会大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关注。从刑法上看就是严格执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那么,什么是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概念:食品监管渎职罪,是指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二、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参照其他相应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2)相应渎职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须是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形。三、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法律规定:根据刑法规定,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处刑幅度规定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基本一致,因此,如果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渎职犯罪并具备有关情形,可以参照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规定予以追究。对于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个档次,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个档次,以上三种犯罪法定刑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处刑幅度规定比较,法定刑明显偏低,因此,如果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及其他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渎职犯罪,不能参照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情形规定以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予以追究。四、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量刑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规定了四个量刑档次:前两档针对没有徇私情形,一档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档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两档针对徇私情形,一档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档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量刑规定后两档,即在具备徇私情节情况下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可比照具有徇私情节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追究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的相关内容,从前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看到食品监管渎职罪立案标准应具备两个条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量刑有明确的4个量刑规定,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权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食品监管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怎样的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条件是怎样的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认为立案侦查这种事情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进行,其实并不是这样,在一定的条件下,检察院也是可......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最高年限是多久劳务派遣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合同要求要签订多长时间呢?最高年限又是多久?由于在劳务......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受害人伤亡家属还可以索赔吗?可以。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证明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关2、追溯时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身受到伤害......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驾驶拼装机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很多人的购买机动车的时候,除了价位外,比较看重的就是车辆的安全性能。而要是在实践中驾驶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话......


·新刑诉法关于律师会见的新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律师会见的新规定内容《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职工利用职务之便诈骗批捕后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怎么处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怎么处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对于公安机关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报经检察长批准后,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什么?
      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什么?一、证据的合法性是指什么合法性是有效证据的基本特性之一。关于证据的其他特征的论述可参见刑事诉讼法学部分中的相关内容......


·申请司法鉴定多久有效?
      在医疗事故纠纷中,患者为了确定伤残等级,往往会通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等鉴定结果出具后,患者就可以同医疗机构申请赔偿了。按照规定,申请......


·企业需要按注册资本缴印花税吗
      企业需要按注册资本缴印花税吗?需要,按实际收到的注册资本(会计上叫“实收资本”或“股本”)依万分之五税率贴花。印花税根据应税凭证的性质,分别采用......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么一、公司法人变更后果严重么财务没有影响,就是要去银行更换印鉴卡,出纳还是照样每月去银行拿对账单,基本没有影响。所以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