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有哪些(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二、暂予监外执行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二百一十四条、《监狱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等规定,对于正在监狱服刑的有期徒刑犯,发现其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处理程序是:1,由罪犯所在监狱监区或分监区区务会讨论通过,报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监狱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2,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3,对于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的,监狱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在办理省内保外就医或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时,不需要征求公安机关的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4,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监狱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3份送交报请审批单位。5,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监狱应当办理出监手续,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6,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监狱,由监狱负责寻找。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要看罪犯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而之后还需要有关机关批准。也就是说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也不是想象中那么容易和简单的事情。在监外执行期间,也要求罪犯遵守相应的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撤销监外执行,收监执行。而在监外执行期间,按照法律规定也会对罪犯适用社区矫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一方剥夺对方探视权怎么处理
      离婚一方剥夺对方探视权怎么处理?离婚一方剥夺对方探视权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


·老年人监护人侵占还可以当监护人吗?
      老年人监护人侵占还可以当监护人吗?不可以。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职责】第三款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一、办理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是怎样的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


·持刀伤人罪量刑减刑条件是什么?
      一、持刀伤人罪量刑减刑条件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


·违法规定生产假药怎么判刑
      违法规定生产假药怎么判刑?违法规定生产假药、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建了几年的违建不能拆
      无论建了多长时间都可以拆。违章建筑,自始至终都是违法的,随时可以强行拆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提供的法律服务更为客观、专业、方便公司法务人员属于公司内部编制,因此职责上多有隐形的限制。在做决择判断时,也因为公司内部人际关系或个人利益等......


·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什么
      无过错责任原则构成要件有什么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


·劳动合同遗失怎么补办?
      劳动合同遗失怎么补办?一、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你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你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