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

交强险免责的条件有哪些(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二、交强险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1)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2)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最后,我们在给您详细介绍关于投保交强险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2)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交强险也不是万能险,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失,但由于并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之内,因此也不会做出相应的赔偿。由于我国明确规定交强险属于强制性保险,若是机动车车主或管理者不按照规定购买或者粘贴交强险标志的话,那可以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知识产权中保护期限都是多少钱?
      知识产权中保护期限都是多少钱?知识产权中保护期限内需要收取多少钱,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知识产权拥有者与使用者进行协商决定。专利权(Pa......


·单位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需要使用土地使用证。但大部分人却不清楚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甚至一些单位也要求单位......


·治安处罚立案侦查多久?
      治安处罚立案侦查多久?一、治安处罚立案侦查多久?治安处罚立案侦查大概会花费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日常生活中,公民应当遵纪守法,如果有扰乱治安......


·法律上认缴注册资本如何办理手续
      法律上认缴注册资本如何办理手续法律上认缴注册资本如何办理手续一般流程是第一步:企业核名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
      一、离婚可以分个人财产吗?离婚时是不可以分个人财产的,并且对于那些至提出分割财产,但是双方依旧维持婚姻关系的请求,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故而为了避......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
      对于认罪了是否能够从轻处罚?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社会,并且虽然是一个法制社会,但是也有人情的一面,如果犯罪分子选择自愿认罪的话,那么他能够受......


·一、买房子零首付是什么意思?
      一、买房子零首付是什么意思?买房子零首付是指:买房时,不用付钱直接可以买到一栋房子,只需要按卖家要求,拿东西先抵押在卖家那边,再完成卖家给买家......


·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有哪些义务?
      在我们日常生活免不了会和律师打交道,那么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则在打官司中显的尤为重要。刑事诉讼法律师权利中体现了律师执业权利的实质是公民的延伸......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犯罪行为预备行为如何认定?犯罪行为预备行为的认定如下,(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


·伙食费。
      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70%,每天即21元。(《关于印发的通知=(粤财文〔1996〕10号)的规定,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不......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要件以及处理程序是什么?1、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