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自愿的;3、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二、结婚登记能否委托代理结婚登记,不能请人代理,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其他任何人不能代为行使这种民事权利。代理,是一种民事活动,是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在授权范围内,由被代理人对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负责的法律制度,这种制度只适用限于不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以下四种活动不能由代理人代理:(一)意思表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其亲自表示,如遗嘱结婚登记;(二)具有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如特定演员的演出合同;(三)当事人约定不得代理的行为;(四)违法行为。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行使。如果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的一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可在双方当事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请求婚姻登记机关现场登记。双方当事人亲自进行登记,还可以避免包办、强迫、买卖、干涉婚姻自由等违法婚姻的发生。《民法典》中规定的,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主要是两种,即近亲结婚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但是实践中重婚也是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之一,这点是您容易忽略的。而办理结婚手续是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需要亲自表示自愿办理结婚登记,这是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因此结婚登记不能委托代理。登记结婚是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均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那么才会得到受理。若是有任何一方不符合条件要求,则按照规定不予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并且还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但如果之后又满足了结婚条件,再次提出结婚申请,还是会得到受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民间的团体活动或者是正常的公司,一般情况下......


·噪音造成的耳聋工伤怎样认定
      噪音造成的耳聋工伤怎样认定1.要看你的工作岗位是不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岗位。如果是,还要看你接触的噪音是多大、多长时间。企业要根据你接触噪音的......


·劳动合同兼职需要签订吗?
      劳动合同兼职需要签订吗?需要。1、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议。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


·卖房合同没写违约金
      卖房合同没写违约金一、违约金在卖房合同中的概念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或者有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约定金......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致人轻伤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吗?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吗?一、?法律规定劳动合同一式四份吗?一般是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


·醉酒追究刑事责任后开除公职吗?
      醉酒追究刑事责任后开除公职吗?开除的,醉驾入刑构成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会被开除公职。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


·二手房贷款几天能批下来
      二手房贷款几天能批下来二手房贷款一般在25到30个工作日可以办完。二手房贷款办理时间如下:1.买卖双方贷款合同,一般花费1个工作日;2.签订合......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
      一、买房子签了合同还能换房子吗?可以,但需要与房屋销售商协商,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才能换房子。判定是否能更改换房、要回定金,首要看的一点是,这......


·信用卡贷款利息是多少
      信用卡贷款利息是多少怎么计算的一、信用卡贷款利息怎么计算目前各家银行规定的50天(或56天)免息期计算并不相同,持卡人最好也能心里先有个底。其中,......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撤销权消灭?一、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