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

离婚时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是心理咨询师,这类案件一般请律师的意义不大,不如去找婚姻情感咨询师指导自己的心情,或找朋友倾诉调解自己的心情。2、过高期望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双方争议最大的不是离婚财产的分割,而是精神赔偿或青春补偿数额的多少。因为除了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情况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外,其它诸如有婚外情、暧昧男女关系、见异思迁之类的情况,通过法律程序基本不能得到赔偿,更不用说是巨额赔偿,因此,这类案件,律师最终起的作用不大。当然,一方请了律师可以给对方带来一定的心理压力,但若不见效,功夫白费。3、结局明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案件,案件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很大,但法律关系却很简单,法院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这类案件,请律师的意义不是很大(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聘请婚姻法专业律师代理,可以免去诉前及诉讼过程中的诸多应诉工作带来的烦恼,节省很多时间和精力)。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毕了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几年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提出房产分割要求。这类案件,一方只需要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关于简单的诉讼知识以及心理对抗知识即可,没有必要花几千几万元请律师,因为此类案件,若没有另外约定,房产肯定是一方的。再如,夫妻共同向女方父母借款四十万元,且双方在欠条上均签字画押,现父母索要欠款,没有过诉讼时效,也不用请律师,因为“欠债还钱”法院也会认这个理儿。4、“走程序”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完全是在走程序、走过场,无非是法律程序稍有复杂,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只需到律师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即可,不需要请律师。比如,有些涉外案件,一方或双方均不在国内,而又同意离婚,但必须走法院程序。对于有些公证认证程序,只需了解自己操作就可以了,也不用请律师。5、“心理恐慌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案件争议很简单,法律关系也不复杂,但当事人心态过于复杂。绝大多数当事人没有打过官司,第一次打官司害怕慌张,就花了几千块钱请律师。其实对于这类情况,请律师就不是必须的。二、以下离婚情况建议请律师:1、复杂的离婚案件,建议找律师可能有人会问,什么样的离婚案件算是复杂?这个问题是很复杂的,需要具体分析。2、法律空白,建议找律师有些离婚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双方争议的问题在法律上仍是空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甚至某一类型的离婚案件在各地法院的判决结果都不一样。这时候需要聘请律师。3、有意调解离婚,建议找律师通过离婚律师的调解,将争议化解,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可以接受的离婚协议,这种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毕竟还是有的。4、有一定经济实力,建议找律师实际上请律师,不论怎么样总比不请好,但是也要考虑到自己经济能力。如果经济允许,请律师还是有一定帮助的。我们发现有些离婚案件简单,而有些离婚案件复杂,也有诸多争议。而委托律师来处理离婚事宜,这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如何。目前来看,法律中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夫妻离婚就一定要请律师。因此,请不请律师决定权在当事人手上。至于是否需要请律师,这方面也还是要结合实际作出选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侵占罪判几年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


·医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赔偿吗
      医院篡改病例可要求赔偿吗对于患者在医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医院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即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才能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应当对其医疗服......


·财产保全担保应该怎么实现
      一、财产保全担保应该怎么实现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和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按照法律规定,......


·如果房子烂尾了业主怎么办?
      现在物价提升,您现在都不再往银行存钱赚取利息,而是买房子等着升值。然而人们在买房子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个问题,就是买到烂尾楼,对于买房子的人来......


·打民事官司要小心哪些风险 第一种风险: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
      打民事官司要小心哪些风险第一种风险: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风险有两个:一是法院不予受理,即告也白告;二是法院受理后驳回起诉......


·嫌疑人尚在羁押期间能探视吗
      嫌疑人尚在羁押期间能探视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


·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 犯罪未遂包括哪些情形
      犯罪未遂是什么意思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行为未得逞的状态。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


·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有期限吗?
      一、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有期限吗?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是时间期限限制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


·当我们走入社会工作的时候,首先要知道的就是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不
      当我们走入社会工作的时候,首先要知道的就是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工伤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企业的生产过程可以......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多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