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什么?

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什么?家暴离婚债务分割规定是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因一方实施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如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侵权之债;婚前一方所负的债务;婚后一方为满足个人欲望,确系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婚后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债务等。家暴离婚债务的话,看债务属性而作出选择。夫妻共有的债务,需要离婚时协议分割。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一方当事人有过错,对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当代社会连小孩子都知道打人这样的一种行为,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在家庭内部的话,对于自己的亲人更不能够动手动脚,如果说自己的配偶存在着家暴的这样的一种行为的话,不仅仅是可以提出离婚,而且到离婚的时候可以获得一定的损失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取消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一、取消监护人资格的情形有哪些?(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解雇赔偿标准是什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员工患病该如何维权?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4)失......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吗?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的承担连带责任吗?遇到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


·挪用资金罪身份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身份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挪用资金罪身份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批捕后鉴定证据不足多久释放?
      一、批捕后鉴定证据不足多久释放?批捕后鉴定证据不足三个月内释放,可能再次退回补充侦查,每次退回补充侦查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二次,每次审查起诉时限......


·转让股权给他人要公证吗
      转让股权给他人要公证吗股权转让不是必须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


·遭受遗弃可以起诉离婚吗
      是有很多女性是在家搭理家务、带孩子,而由男方在外挣钱的。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出现男方长期不回家的情况,女方就会觉得自己被遗弃了。那要是确定自己遭......


·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大产权房拆迁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


·网络侵权名誉权案件怎么处罚?
      网络侵权名誉权案件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