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约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计算保证期间的时间吗?

约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计算保证期间的时间吗?也是计算保证时间的,诉讼时效是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二、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海商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拍卖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 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就诉讼时效届满时,是否计算保证时间的相关规定,对于保证时间的认定也是属于诉讼时效的时间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保证期间的认定,当事人也是可以提出合法的诉讼行为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提交到司法机关后,由司法机关来认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当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之后可以根据不同的阶段做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就比如: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


·商标权不当其它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不当其它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商标侵权的行政处罚措施具体包括责令停止侵权、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遗嘱继承是否需要公证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通则》与《继承法》......


·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能当场出报告吗
      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能当场出报告吗伤残鉴定需要多长时间,能当场出报告吗伤残鉴定的适用范围包括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


·一、公证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有哪些?
      一、公证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有哪些?1、就真实性的效力上来看,肯定是公证遗嘱,是通过国家公权力认定的,毫无疑问是经过权威第三方认证的公证的......


·一、注册公司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
      一、注册公司到哪里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该要去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第一步核准名称时间:1-3个工作日操作:确定公司类型......


·员工因疫情延长上班发工资吗?
      因疫情延长上班发工资吗?员工在疫情期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正常发放工资待遇,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


·一、起诉改判抚养权的诉状的作用是什么?
      一、起诉改判抚养权的诉状的作用是什么?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将直接引起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起诉状的作用......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设立担保吗
      债务人有没有偿还能力、会不会逃避到期债务对债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很多人为此苦恼,并为此想出不少方法。其中就有人提到,如果有人为债务人担保,那就......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一、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当事人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债务受让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了。随之而来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路上的车辆也越来越多了。随之而来的交通安全问题要求每个专业人员要具备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能力,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