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

一、交通事故腰部受伤误工时间是怎么认定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二、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认定的,所以对于误工日期的认定就显然非常重要,一般来说,误工的时间越长,伤员的工资标准越高,那么需要赔偿的误工费也就越高,具体情况下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吗?
      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不管采取什么方式离婚,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协议离婚后,一方拒不负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


·网贷欠钱不还寄恐吓信怎么办?
      网贷欠钱不还寄恐吓信怎么办?网贷欠钱不还寄恐吓信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对方在催款的过程中有谩骂或恐吓骚扰等行为的,肯定是违法的,对于对方这样的行为......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一、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多久?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答复的时间是3天以内。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
      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一、不计入工资总额的是哪些项目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中可以双份赔偿吗?
      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中可以双份赔偿吗?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一、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对于停止侵害这种民事责任形式而言,其构成要件只有一条,那就是:行为......


·欠钱不还怎么办欠的不多
      欠钱不还怎么办欠的不多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做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


·一、交通事故脾切除一般是几级伤残鉴定?
      一、交通事故脾切除一般是几级伤残鉴定?1、交通事故脾脏切除是8级伤残,建议申请伤残鉴定后,最终通过法医伤残鉴定为准,赔偿金就要根据是当地标准,可......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
      一、没有结婚情况下退彩礼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


·撤销监护权的程序是什么?
      撤销监护权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提出申请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