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国外结婚国内再婚算重婚吗?

在国外结婚国内再婚算重婚吗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婚姻认定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双方居住的地方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证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双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纠正。对于第二个要件“公开同居生活”,首先,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关于“同居生活”,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因为正是由于双方所构成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所以这种同居必须是和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或者适格性,包含夫妻生活的实质内容:(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可以说,上述内容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实质性要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重婚的行为,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是构成重婚罪的。另外,对于重婚罪的认定,是属于不亲告罪的类型,即必须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才可以受理相关犯罪案件,但如果受害人不能亲告的也可以由亲属代为告诉处理。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有效吗
      离婚协议并不是在签订后,立即生效,而需要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把离婚协议备案在民政部门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即生效时......


·当庭认罪的可以适当减轻刑罚吗?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
      简述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和保护范围驰名商标是建立在注册商标的基础之上的,同样也是需要经过严格的认定之后,才能成为驰名商标,那么驰名商标的认定机......


·寻衅滋事与殴打他人有哪些构成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看到里忙没事找事做,到一些经营摊位上找麻烦,这样干扰公共社会秩序的行为,可形成法律上的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对寻衅滋事与殴......


·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后公司可以开除员工么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
      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后公司可以开除员工么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


·离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的,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这三方面的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不过前提是存在共同财产、未......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商业秘密保护的对象有哪些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


·在我国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我国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状。这里所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案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原告除了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驾照实习期扣分有什么影响?
      驾照实习期扣分有什么影响?在经过科目一至科目四的艰苦考验后,驾驶新手们终于通过从理论到实践的层层考验,能够领取到驾照了;而在于老驾驶员看来,不......


·网骗多少
      网骗多少钱立案网络诈骗多少钱才能被定为诈骗罪如今的诈骗形式其实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常见的就是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而通常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在......


·离婚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家庭给孩子抚养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具体的抚养费标准以及探视权或者其他的都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调整确认,关键是保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