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加班日工资标准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如果按一个人的月薪是3000元计算,实际算出的日工资应为137.9元,这样法定节假日加一天班的加班费应是137.9×3=413.8元,再加上一个137.9元就是该人应得的一天加班薪金。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4、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注意:①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②此种计算方法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二、加班时间限制注意什么?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时间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减少加班时间,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有哪些?
  
  (1)限制延长工作的时间。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限制审批手续,企业在特殊情况下组织加班加点,应当事前提出理由,计算工作量和加班加点的职工人数,在征得同级工会组织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3)限制审批权限,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的审批权限,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研究确定。
  
  (4)限制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明文规定,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一是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中加班,原则上要求安排补假,不发加班工资;对法定节日加班,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而对加班工资的发放也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二是规定要从发放加班工资总额上严格控制,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各个企业的不同生产情况应分别核定企业全年发放的加班工资总额,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企业发放的加班工资总额超过核定限额部分,应该从核定的可以用于当年发放的奖金总额中予以扣除。
  
  (5)限制对加班工资的发放,加强管理监督。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要认真核定与审批企业提出的加班计划和加班工资总额。在核定企业全年加班工资总额时,应当抄送当地银行,以便监督执行。凡未经核定加班工资限额的,银行不得支付加班工资。还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对加班工资发放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现行规定和财经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滥发加班工资的单位和滥批加班工资的部门,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严重违法乱纪的有关领导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6)从准许加班加点人员上限制,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加点。
  
  (7)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随意或者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综上所述,加班工资计算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支付,而每周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四十四个小时,所以超过时间的即使是支付加班工资也是不可以的。而对于需要加班的情况,也必须要先和劳动者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公司为了长远的发展,适合时代的要求发行了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也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因为其收益率高,吸引了很多人购买投资......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继续工作是否获得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没续签继续工作是否获得赔偿?劳动合同签订之后总会有到期的一天,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会主动提前告知劳动者续签或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也......


·欠条逾期利息怎么算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


·作案后在现场等待被捕属于自首吗
      作案后在现场等待被捕属于自首吗  按规定,犯罪嫌疑人是否会被认定为自首,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即犯罪嫌疑人的......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法院判处的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特点有哪些?为了防止社会不特定主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根据我国实际制定了各类法律规范......


·国际许可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一、国际许可贸易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范,方为有效,即合同必须具备某些法律条件,主要包括:1、合同当事......


·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意见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后,单位应该主动帮职工做工伤认定。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医疗机构的诊断......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把车交......


·法律看待出轨,出轨是犯罪吗
      现实生活中,无论是明星还是老百姓关于出轨的新闻总是层出不穷,关于道德的讨论往往是负面的,抛开不谈。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关于切身利益的,就是出......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怎么进行维权
      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怎么进行维权劳动合同解除被老板拿走了补贴金,自己可以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权益的维护,按照《劳动法》第24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