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职人员醉驾开除公职吗?

公职人员醉驾开除公职吗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如果公职人员因为醉酒驾驶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最多也是对其判处6个月拘役。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规定,公职人员只要在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时候,才会给予开除的处分。因而,如果仅仅是因为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并不会被开除,不过有可能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二、醉驾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属于酒后驾驶的一种情况,另外一种是饮酒驾驶。从严重程度上来看,饮酒驾驶是不如醉酒驾驶的。正因为如此,对醉酒的处罚往往也比对饮酒驾驶的处罚重。醉酒驾驶有可能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行为人也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是饮酒驾驶的话,需要行为人承担的仅仅是交通违章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分别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他们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是有一定义务需要履行的。那对出租人来讲,规定的出租人有什么义务呢?而作为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一、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工资怎么算?
      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工资怎么算?根据法律规定这次疫情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劳动报酬所进行的,单位需要支付员工......


·民事诉讼法执行特点
      民事诉讼法执行特点一、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理论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通......


·二审申请司法鉴定是怎样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相信很多人听过“二审”,二审又称为上诉审程序,简单来理解就是上诉人对第一审的结果在未发生法律效力时提出抗诉,它是一个完整的诉讼阶段。二审也是......


·退休是终止劳动关系了吗?
      对于很多工作了一辈子的职工来说,退休是最不愿面对的事情,所以达到退休年龄还留在原工作岗位上的不在少数,而对于企业来说老职工比新人技术熟练,且......


·无利息的借款是无偿合同吗?
      无利息的借款是无偿合同吗?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有偿(有息或附加利益)或无偿,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只要是双......


·劳动者在出差病死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出差病死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在出差病死算不算工伤出差时,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病亡就能认定工伤的,反之在晚上宾馆、旅馆内、......


·辽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辽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刑法》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


·法人独资企业是国企吗,他的特点是什么?
      法人独资企业是国企吗,他的特点是什么?一、法人独资企业是国企吗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企业形式,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