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一、哪些情形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离婚申请的情形
1、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3、双方均要求离婚,但是子女、财产等问题没有协商一致;
4、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拒绝到婚姻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
5、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齐全的;
6、一方是精神病人的;
7、双方没有结婚登记手续的。
三、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严格来说婚姻登记应该分为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关于离婚登记通常情况下都是指的协议离婚,而不是诉讼离婚。若是发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具有《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或者第12条中规定的情形之一,那么婚姻登记机构是可以依法不予受理登记申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在公司的成立发展和壮大中,股权的持有和转让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话题,合同的签订和审阅也是不可缺少的步骤,需要企......
·行政处罚决定书没签字有效吗?
行政处罚决定书没签字有效吗?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决定书......
·治安案件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看情况:一、初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二、鉴定费用由请求方承担,但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由人民检察院承担。三、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
·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
假释的概念及程序是什么提到假释,可能大部分人是陌生的,因为这是刑事案件中的一项具体制度,通常针对的是正在服刑的罪犯。而罪犯只有在满足了《刑事......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陷阱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陷阱二手房买卖中介的陷阱如下:1、串通一气暗放空盘为了吸引买家或承租者,有些中介机构与业主串通一气,骗买主或承租者上......
·民事裁定书(终结特别程序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8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
·工程质量风险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风险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量安全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所以国家政府对其非常重视,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是不会予以完工的。在......
·哪些员工应该保守商业秘密
哪些员工应该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不可估量的经济利益,由此可将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实践中,权利人回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商业秘密,就......
·一、房屋买卖协议签了后还能再改吗?
一、房屋买卖协议签了后还能再改吗?在这个前提下再分两种情况,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时只要同房产商协商,把合同注销,以其儿......
·长期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
长期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怎么给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
·盗窃罪的连续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现阶段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常常会听到甚至会遇到周围的偷盗行为,很多人对于偷盗的相关法律并不清楚,更不要说盗窃罪的连续犯是怎么认定的,对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