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18年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多少钱?

18年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多少钱?
  
  一、18年员工辞退需要赔偿多少钱?
  
  需要支付24个月工资待遇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有关经济赔偿的具体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罚,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标准来进行赔偿,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能以违法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在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情况下公司可以以合适的理由与劳动者解......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有哪些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付标准有哪些?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计算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首套房: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贷款利率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利率:贷款利率与借款人资质......


·商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应该计算几个月?
      商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应该计算几个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商铺拆迁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


·起诉离婚一般要多久开庭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结婚后,若感情劈裂,是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欲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通过协议或者是诉讼的方式,但就司法实......


·征兵政审需要本人去吗
      征兵政审一般不需要本人到场。政审一般在体检结束后马上进行,不过一般本人可以不参加。因为政审主要是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人的单位(退休或无业......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
      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一、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合法吗?用人单位工资不公开是合法的,薪资是个人隐私,也不允许公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解散公司强制解散的原因是指由于某种情况的出现,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命令公司解散。《公司法》......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
      借条笔迹鉴定流程要多久才能出结果?司法笔迹鉴定从申请后一般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案情复杂的时间会长一些。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密切相关的,合同只有在已经成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合同的成立亦不例外。那么......


·北京市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北京市信息公开条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