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无论什么原因,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至于经济补偿金,要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上述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的赔偿金。二、公司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况有哪些?1、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综上所述,公司将员工辞退分为正常和非法辞退,不管是哪种方式,都应当按照解除合同日期计算工资,结清,不可克扣,一般来说都是在办工作移交手续之前支付。如果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将员工非法辞退,除了给工资还应当支付经济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支付令申请书一份。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书应加盖公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


·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
      一、绑架并杀害人质罪数怎么认定?绑架并杀害人质的,仍按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处死刑,没有商量余地。《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1、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


·楼顶墙皮脱落砸坏业主车辆,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如果有证据可以证实涉案车辆被楼顶脱落的墙皮砸坏,物业公司负有管理维护职责,包括对建筑物的维护,出现外墙建筑材料脱落产生损害,物业公司存在过错......


·一、租赁备案网签几天出结果?
      一、租赁备案网签几天出结果?租赁备案网签两天出结果,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


·故意犯罪的罪过形态是什么
      故意犯罪的罪过形态是什么一、故意犯罪的罪过形态是什么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


·民事诉讼二审多少钱?有什么标准
      民事诉讼二审多少钱?有什么标准民事诉讼二审诉讼费标准1、案件受理费:(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


·夫妇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怎么做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
      夫妇一方去世财产分配怎么做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


·醉驾吊销3年可以考驾照吗?
      醉驾吊销3年可以考驾照吗三年之内是不可以考驾驶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
      股权无偿转让协议怎么写?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为了交易需要,有的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他人。这时,双方往往需要拟定一份《股权无偿转让协议》。但是......


·工伤认定后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
      工作中难免发生意外,如果工人、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了伤,懂得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时间限定之内走必须要走的程序才是对自己和家人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