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装订补充侦查卷中换押证附卷吗?

装订补充侦查卷中换押证附卷吗?需要的;退回补充侦查阶段的卷宗装订顺序先是卷宗封面,然后分别是卷宗的目录,由人民检察院签发的换押证,接下来是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书,补充侦查阶段所采取的一些强制性措施的法律文书,全部都装订完毕之后才是卷宗封底。卷宗的装订工作是由司法部门完成的。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换押证4、退回补充侦查决定书、补充侦查报告书5、补充侦查阶段强制措施文书6、侦查措施文书及证据材料、照片(排放顺序按照证据材料卷执行)7、卷宗封底补充侦查卷也可以按照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纲所列事项逐一对应补充材料的顺序进行排列。补查提纲所列事项较多,可以先分类合并,再将补查材料对应排列。二、补充侦查的规定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第二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退回本院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期限、次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二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第二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在补充侦查中一般都是会对卷中进行装订的,而且在装的过程中也是需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同样也要把换押证状订在其中,这也是该有的顺序,所以,对于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扫流程来,如果搞错了顺序对于办案的人来说就有一定的困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注销民办非企业剩余财产分配给谁?
      一、注销民办非企业剩余财产分配给谁?归投资人所有。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民办非企业单位举办者对其投入的资产不再拥......


·刑诉法第九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得到追究,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这些强......


·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分吗?
      诈骗罪犯在审前退赃,根据我国的现有法律条规有规定在何时退赃是会有减轻处罚轻重的标准的,那么诈骗罪一审前退赃可以减轻处罚吗?根据这个问题,我们......


·虐待罪的处罚有哪些?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


·房屋征收行政复议管辖权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


·我国翼城县去哪起诉离婚
      我国的离婚率现在可谓是高居不下,虽然离婚这样的事情是您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弄得不欢而散,很多人协议离婚......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按时发吗
      在防控疫情期间工资按时发吗?理论上应该按时发,有困难的可以延迟发工资。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
      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是同一天吗?签订合同颁布时间与生效时间不一定是同一天的;1、合同签订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会判多久
      构成私分罚没财物罪会判多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