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涉外抚养管辖权的规定是由我国境内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知,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我国法院就具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此可知,关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只要原告在我国有住所,我国法院就具有管辖权。抚养权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应当适用这一规定。二、抚养权归属(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归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归属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综上所述,只有孩子跟当事人都在我国境内的情况下,这样适用于一般的民事纠纷来确认管辖法院。那如果结婚证也是在外国领的,包括孩子的国籍都是外国国籍,即便想要争取抚养权,那也得遵守该国关于孩子抚养权方面的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患有色弱可以考驾照吗2023
      患有色弱可以考驾照吗色弱是不可以考驾照的,在考驾照之前都有一个眼部功能检查,其中就包括视力和色觉,如果有色弱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色弱是性染色......


·关于共同立功的认定及成立条件
      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目前均无共同立功的规定,审判实践中也似乎没有出现过对共同立功的认定,那么是否存在共同立功呢?笔者认为是存在的,理由是:1.实......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按照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并完成验资报告。股东可以选择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虚假出资。现实生活......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
      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未婚先孕生的孩子归谁(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


·一、转租时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转租时出租人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


·变更法定监护人须知有哪些
      变更法定监护人是件麻烦而繁琐的事,稍不留神就会出错,您对此并不是很明白。为此我们特地去整理收集了有关变更法定监护人的相关知识和文献。您来一起......


·公司合并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很多大型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不断兼并一些小公司,以壮大实力,扩大市场规模。公司合并的形式有两种,新设合并及吸收合并等。公司合并属于重大事......


·打架斗殴罪判几年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辩护?
      诉讼离婚女方如何辩护?庭审辩论应该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


·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行
      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行用人单位通过人才公司招聘,劳动者可以与人才公司签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


·房地产买卖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纠纷是生活中十分常见的一类纠纷,这类纠纷之所以发生的如此频繁,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不规范条款导致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