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未遂判几年?

驾驶人员肇事逃逸未遂判几年?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刑事责任的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了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并没有逃逸未遂的说法。二、具体情况1、交通肇事逃逸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交通肇事逃逸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分别视有关情形予以处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责任认定。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但履行救助义务。如行为人交通肇事将人撞倒后,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逃离现场。120医护人员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这种情形下,行为人虽构成逃逸,但主观恶性不深。仅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现实中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对于这种情形,认定责任时应该从宽。4、出于逃避救治伤者,逃逸后主动投案。有人认为这种情形中,行为人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理由在于行为人的主动投案。但笔者认为,这种观点实际上违背了立法原意。法律之所以规定逃逸是加重情节,就是考虑对受害人生命的保护。逃逸造成的最严重后果就是,使伤者缺乏救助,导致伤势严重以致死亡。所以这种情形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当然的。但排除逃逸后自首的成立,对自首情节按照刑法减轻处罚也是应当的。5、既逃避法律责任又逃避救治伤者。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最为常见,行为人在主观上大多是两者的竞合。对于这种情况,显然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如果其结果导致受害人的死亡,则是逃逸行为情节的再次加重,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一观点,原因有二:其一,这种说法回避了导致加重结果的主观心理的争论;其二,也表明了即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中逃逸行为的相对独立性。以上就是驾驶人员肇事逃逸的具体判决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驾驶人员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需要由交警部门来作出认定,对于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可以处行政处罚,对于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的,则必须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驾缓刑再次酒驾怎么处罚?
      酒驾缓刑再次酒驾怎么处罚?醉酒驾驶如果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话,缓刑会被撤销,与新罪名(即危险驾驶罪)一起数罪并罚。法条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内出轨属于重婚罪吗?一般不属于,但如果出轨与他人存在夫妻生活关系并生育子女的,则可以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如何处理?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


·1、对于不同的法律问题情况
      1、对于不同的法律问题情况,不同类型的法律律师收费标准都是不一样的,例如离婚律师,例如索赔律师;这里我们要谈到的就是交通事故起诉律师。2、所谓的......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由哪方出对方全责?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由哪方出对方全责?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应当是由行政机关负担。这与责任的承担并不存在着直接关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


·交警迟迟不下责任书怎么办
      交警迟迟不下责任书怎么办?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交警部门无法认定事实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事故证明书,有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征地拆迁相关事项不公开,该承担什么责任?
      征地拆迁相关事项不公开,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征地拆迁相关事项不公开,该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


·什么是醉酒驾驶醉酒驾驶
      什么是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吸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量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怎么量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


·房子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有范本吗
      房子无偿赠与合同怎么写?有范本吗?房子无偿赠与合同赠与人(甲方):————,身份证编号:————。受赠人(乙方):————,身份证编号:—......


·小额诉讼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一、小额诉讼的有关规定有哪些根据我国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设计如下:1.明确小额诉讼程序的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